



西尔沃·古其,7月3日
母亲,他已经走了!走了,去向不明。我回来的时候,他的踪迹已经消失,嗅不出来了。今天我第一次没有上床睡觉。假如我不再是一个孩子,该有多好;那样,面对打击我就能坚强一点儿了。大家都说他往西去了。我是今天夜里动身的,先坐了三四个小时的马车,后来乘上了火车。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儿走,可我非走不可。呆在一个地方不动简直是折磨我。
他自然又用了一个新名字,又换了一套伪装。这意味着为了找他我也许要走遍天涯海角。说实话,这正是我想做的事。母亲,您明白吗?如今我自己反倒是流离失所的犹大了。真是作茧自缚!这样的下场我们本来是给另一个人安排的。
想一想这到底有多么难呢!就算我想发通缉启事,通缉对象却已经没有了;就算我要通缉,也惊动不了他。我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一个好办法,想得我头昏脑胀。“新近在墨西哥购进矿山并在丹佛售出一处产业的先生如能将他的地址告知——”(告知谁呢,母亲!)“我们将向他解释:一切纯属误会;我们将请求他原谅,并以某种方式赔偿他所受到的损失。”您看,他会以为这是一个陷阱。当然了,谁都会这样想。假如我说,“目前已知被通缉者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其人曾经用过同一姓名,后来出于某种原因弃其名而不用。”这会有反应吗?只是这样做会让丹佛人如梦初醒,说一声“啊哈!”他们会记起那笔令人生疑的美元现金交易,说,“假如他果真不是那个人,干吗要跑呢?——是心虚了吧!”如果我找不到他,他就会在一个本来没有染上污点的地方被弄得臭名远扬。您比我更有头脑,帮帮我吧。
旧金山,1898年6月28日
您已经知道,我怎样把科罗拉多到太平洋沿岸的各州搜寻了一遍,有一次我差一点点就追上他了。说起来,我还有一次和他失之交臂。这就是昨天在这儿发生的事情。我在大街上嗅到了他刚刚留下的踪迹,顺着这踪迹跑到了一家低档旅馆。这是一个得不偿失的错误,连狗都不会这样干的。不过我毕竟不完全像狗,在激动的时候会做和人一模一样的蠢事。他曾经在那个旅馆里住了十天;如今我了解得差不多了:在过去的六到八个月里,他从不在一处久留,而是不停地迁徙。我能理解这种心情!我也知道这种生活的感觉。他还用着九个月前我差点儿追上他时用的那个名字——“詹姆士·沃克”;他从西尔沃·古其出逃以后就用这个名字。他胸无城府,并没有取花哨假名字的嗜好。透过并不刻意的伪装,我很容易就认出了他的笔迹。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汉子,并不善于弄虚作假。
人家说他刚走,出门了;没有留下联系地址,也没说要到哪儿去。人家要他留下联系地址的时候,看来他有点儿惊慌失措。他随身没带什么像样的行李,只有一个廉价旅行箱;提着箱子步行离开了旅馆——“是个挺节省的老头儿,也不大恋家。”“老头儿!”我想如今他是老了。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只在旅馆呆了一小会儿。我循着他的踪迹紧追,一直追到码头。母亲,他乘坐的那艘汽船冒出的黑烟才刚刚消失在地平线上!假如一开始我走对了方向的话,就能节省半个钟头了。如果我搭乘一艘快艇,还有可能赶上那艘汽船。那般汽船是开往墨尔本的。
加利福尼亚希望谷1900年10月3日
您抱怨得有理。“一封信管一年”是太少了;我当然承认这一点。不过,要是一个人除了倒霉无事可写的时候,他怎么能写得出来呢?没人能写得出来;我真为此伤心。我曾经跟您说过——如今想起来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在墨尔本没有找到他,以后几个月里走遍了整个澳大利亚,终归徒劳无功。
后来,我跟踪他到了印度,在孟买差一点碰上他;又跟踪他到了印度各地——巴罗达,拉瓦尔品第,勒克瑙,拉合尔,坎普尔,阿拉哈巴德,加尔各答,马德拉斯——唤,到处都去了;周复一周,月复一月,风尘仆仆,汗流泱背——差不多总能发现他的踪迹,有时候眼看就能追上,却从来没有追上过他。后来到了锡兰,又到了——先不去管它;以后我慢慢都会写给您的。
我跟着他又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去了墨西哥,再回到加利福尼亚。从那时起,我跟踪他跑遍了全加州,从元旦一直跑到一个月以前。我差不多敢肯定他在离希望谷不远的地方。我跟踪他到过距这里三十英里的一个海角,可是又失掉了线索;我想是有人用马车把他接走了。
如今我正在休息——在多年追踪仍然失掉了线索以后放松一下。母亲,我累得要死,精神萎靡不振,有时畏难起来,几乎丧失希望。不过;这个小屯子里的矿工倒都是些好小伙子,长期以来,我已经适应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乐天性格催人振奋,让人忘记烦恼。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一个月,同屋是一个名叫萨姆·希里尔的小伙子,他约摸二十五岁,是他妈妈的独生子——这点和我一样;他爱母心切,每星期都给她写信——这点和我不太一样。他生性腼腆,在智力方面——怎么说呢,他不是个有独立见解的人;不过这无关紧要,他很有人缘,人品不错,和他聊天、交朋友,是一件令人满足而又轻松惬意的事情。我多么想“詹姆士·沃克”也能和他聊聊。他当初有那么多朋友;又喜欢交游。这使我想起最后一次看到他时的那副样子。多么可怜的场面2这场面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就在那样的时刻,我竞然还在凭借道义的力量,接二连三地驱赶他,多么可悲呀!
希里尔的心肠比我好,我想,他的心肠比这儿的所有人都好,因为他是这个屯子里的害群之马弗林特·布克纳惟一的朋友,也是弗林特惟一与之交谈而且允许与他交谈的人。他说,他知道弗林特的来历,正是弗林特自己的不幸才使他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所以,人们应该尽量善待他。如今只有一个非常开阔的胸怀才能容得下弗林特·布克纳这样的人,我听外头所有的人谈起希里尔时都这样说。我想,这句话会让您了解萨姆的为人,比我唠唠叨叨的描述半天更能说明问题。有一次我们聊天时,他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弗林特和我对心思,他会把满肚子苦水倒给我——我猜,如果他不经常倒一倒苦水,就会发作。在这儿的男人里面,阿其·斯蒂尔曼愁事最多——看起来特别老相。他没有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唉,多少年来都是这样!他不知道什么是好运气——也从来没碰上过好运气;还总是说他恨不得下另外那个地狱,他在这个地狱里呆烦了。”
4
只要有女士在场,真正的绅士绝口不谈事情的。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链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灼灼其华,在半空中显露出它们鲜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野生生灵架起的一座仙桥。这些生灵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首。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蓁莽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升腾起醉人的芳香,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①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①引自斯普林菲尔德《共和党人》1902年4月12日一期。——原注
致《共和党人》编辑:
贵城的一位公民向我询问有关“食管”的问题,我希望能通过您来给予答复。这样做是想让这答复广为人知,给我留下一点儿爬格子的时间,就同一问题我已经回答过许多次,把我应有的休假时间占用了不少。
我新近发表了一个短篇,正是在这个短篇中我用了“食管”一词。平心而论,我是希望什么人为这个词绞绞脑汁——说实话,这正是我的用意所在——没想到收效超出了我的预料。“食管”受到了心里有鬼和天真无邪这两方人士的共同关注,而我本来只想吊吊天真无邪者的胃口——天真无邪和轻信的人。我预料到这些人中会有个别的人写信来问我;这倒不会给我添多少麻烦;可是,连聪慧博学之士都找上门来要求解疑释惑,这倒是我始料不及的。无论如何,这已是既成事实,现在是我出来讲清楚,结束答疑的时候了——但愿我能办得到,因为写答复信对我来说非但不是一种休息方式,也不会使我从中体味到多少乐趣。如蒙体谅我的苦衷,我将附上两封质询信。第一封是菲律宾的一位公职人员写来的:
亲爱的先生,我刚刚读了您的新作《案中案》的第一部分,我非常喜欢这篇作品。在《哈泼氏》杂志一月号第264页第四段,这篇小说写到:“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这里有一个词我难以理解,就是“食管”。我手头仅有的工具书〈标准辞典〉没能给出这个词的解释。如蒙在百忙之中拨冗澄清此词的含义,我将感到高兴,因为我认为这一段写得很美,动人心弦。您也许觉得这个要求愚不可及,那就请体谅一下我蛰居吕宋岛北部,书笥匠乏的苦衷吧。
你真诚的读者
菲律宾南伊罗戈省圣克鲁兹
1902年2月13日
您注意到了没有?这段话仅有这一个词让他感到费解,说明原来迷惑读者的意图在这一段中被包装得天衣无缝。我原想让这段话读起来貌似真实,现在看来已经奏效了。我还想让这一段感情充沛,动人心弦;瞧,您自己也能看得出来,这段文章确实引起了这位公职人员的共鸣。啊,假如当初剔除了这个故弄玄虚的字眼,我定能大获全胜,无往不胜!这段文字就会水乳交融地渗入每位读者的感性世界,而不会留下任何猜疑。
另外一封信是新英格兰一所大学的一位教授写来的。这封信里有一句我忍不住要删去的俗话,好在他不在神学系任教,所以倒也无伤大雅。亲爱的克莱门斯先生:
“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
我平素不大看期刊上的文学作品,不过,我刚刚在这份过期杂志上拜读了您的大作《案中案》,不胜愉悦,获益匪浅。
可是,这个“食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食管我自己倒也长着一条,可是它既不安睡在空中,也不安睡在其他地方。我的职业是和文字打交道,所以,一看到“食管”这个词,我就兴味盎然。不过,正如我青年时代的一位友人所说,如果我能把这个词解读出来,“就会和始作俑者一道被千夫所指。”到底是您开了个玩笑,还是我才疏学浅呢?
如果仅限于你我之间谈论的话,我对耍弄了这位先生真有点儿不好意思;不过,出于自尊我不能明说。我写了一封信告诉他这是一个玩笑——这也是此刻我对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要讲的话。我告诉他细细读一读整个段落,就会发现其中每个细节都谈不上有什么意义。我建议斯普林菲尔德的读者也这样看。
我已经做了交待。我表示歉意——部分的歉意。目前我不打算再这样做了。请不要再向我提问;让那根食管休息休息——就在原来那个静止的一侧休息吧。
马克·吐温
纽约,1902年4月10日
(编辑部文章)
一月和二月在《哈泼氏》杂志上连载的《案中案》是诙谐派侦探小说的精品。由于手法圆熟,强烈的戏剧性因素深藏其中,令人难以觉察奥妙所在。不过,在本刊二月号上第一次出现误解之后,就不应该继续以讹传讹了。最能完整体现克莱门斯先生令人赞叹的技巧,并体现了读者们粗心大意的那个段落如下:
“这是十月上旬一个清新宜人的早晨。丁香花和金锭花沐浴着秋日的艳阳,灼灼其华,在半空中显露出它们鲜丽夺目的容颜,这是慷慨的大自然为那些没有翅膀的野生生灵架起了一座仙桥。这些生灵在树梢结巢,常在那里聚首。顺着一望无际、布满蓁莽的斜坡,落叶松和石榴树像燃烧着的紫色和蓝色的烈焰;落英缤纷,升腾起醉人的芳香气息,让人目眩神迷。在虚空深处,一根孤寂的食管安睡在静止的一侧;主宰四野的是沉寂、宁静与和平之神。”
马克·吐温的玩笑收到预期效果,不禁使人想到他写的那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洞穴男子的故事,他对那个人物的描写极为严谨。先是描绘景色,那荒凉寂寥的景色以及所有的场面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后,作品刻画了人物的超凡气概,不经意地提到他右手的拇指搁在鼻侧的动作;接着,作者又描写主人公的右手五指依次伸开,表现了他风度高雅和仪表堂堂;偶尔还提及他的左手大拇指触及右手小指的动作——如此等等。联系到他以前在一份当年的杰出刊物《银河》上发表的文章,马克称从来没有人识破过那个玩笑,这种说法能说是明智之举吗?如果我们记得不错的话,这个令人惊诧的陈年玩笑的根子应该到马克曾经呆过的内华达去找,他在那儿做过报纸编辑。毫无疑问,马克·吐温的跳蛙就比其他的青蛙身子沉了不少。
时间是1900年,地点是希望谷一个远离埃斯梅拉达地区的银矿屯子。这是个偏僻的去处,山高水远,开发的时间不长;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把它看做开矿发财的地方——这财到底发得成还是发不成,只消一年到两年便可见分晓。说到居民,这屯子里有大约二百个矿工,一个白人女子和她的孩子,几个开洗衣房的华人,五个印地安女人,十来个漂泊四方的印地安男人,他们穿着兔子皮袍子,旧皮帽子和罐头盒做的项圈。这里没有磨坊,没有教堂,也看不到报纸。两年前才有了这屯子;迄今这里还没有过什么重大发现,外界对这里的地名和地点一无所知。
山谷两侧群山壁立,有三千英尺高,在狭窄的谷底七零八落的小木头房子转着困排成一字长蛇阵,一天里,只有中午时分阳光才来草草地光顾一下。这屯子有两英里长;一座座小木屋彼此拉开距离。酒店是这屯子里惟一有点“模样”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惟一的房子。它居于屯子中心,是居民们夜间消遣的去处。他们在这里喝酒,玩纸牌和多米诺骨牌,也玩台球。那张台球桌伤痕累累,横七竖八地贴满了橡皮膏;有几根缺皮裹头的球杆;几个刀削的球一滚起来就发出喀啦啦的响声。这些球从来不一点点慢慢地滚,而是忽地一下停下来,就坐在那儿不动弹了。还有残缺不全的一方计分用的白粉板,当中还凸出一块硬石头、一局能赢六分的人可以从柜台上白拿一杯酒喝。
弗林特·布克纳的小木屋是屯子南头的最后一幢;他采矿的地盘却在北面,在屯子的另一头,比屯子北头的最后一幢木屋还远一点儿。他脾气乖戾,不好交往,也没有朋友。那些想跟他套近乎的人碰了钉子以后,都掉头而去。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有人说萨姆·希里尔知道,可别人不相信。人们问希里尔,他也摇头,说不大清楚。弗林特身边有一个十六七岁的英国小伙子,脾气温顺,弗林特无论人前人后都像凶神恶煞般地对待他。人们自然而然地想从这小伙子身上套点情况,却没有得手。这个名叫菲特洛克·琼斯的小伙子说,弗林特有一次在找矿时收留了他,因为他在美国举目无亲,所以还不如留下来给布克纳卖苦力挣点薪水,这薪水就是咸肉和豆子。除了这些,他就一句话也不肯再说了。
如今菲特洛克已经当了一个月的奴仆,弗林特·布克纳对他的欺凌和羞辱正在蚕食着他柔弱的心田里一点点剩余的勇气。这种伤害使他苦不堪言。如果这种苦难再深重一些,超出一个男人所能承受的极限,或许这人会突然爆发,用言语或者行动来求得解脱。好心肠的人们想帮助菲特洛克脱离苦海,他们想方设法让他离开布克纳;可是,这男孩子听到这种想法吓得心惊胆战,说他“不干”。帕特·利雷劝他说:
“你离开那个混账东西到我这儿来,别怕。我来照看你。”
那男孩眼含热泪千恩万谢,却战战兢兢地说他“不能冒险”;他说弗林特在夜里什么时候会抓住他,然后——“啊,利雷先生,一想我就心慌。”
别人也说:“从他那儿逃走,我们接应你。哪天趁黑夜逃到海边去。”可是,所有的建议都没有生效;他说弗林特哪怕只是为了出口恶气,也会追上他,把他抓回去。
人们百思不解。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那男孩继续挨着昔日子。假如大家知道他怎样支配自己的工余时间,就很有可能理解他了。他睡在离弗林特住处不远的一座小木屋里,每天夜里,他强忍被侮辱和伤害的感情,一遍又一遍地思考着同一个问题——怎样杀了弗林特。布克纳又不被人发觉。这是他生活中的惟一乐趣;在一天二十四小时中,他只盼望这几个小时赶快来临,然后愉快地度过。
他想到了用毒药。不行——这不是稳妥的办法;一审问就能查出是在哪儿下的毒以及谁下的毒。他想到半夜里在弗林特回家的路上,挑一个僻静的地方从背后开枪——弗林特总是在这个时候回家。不行——有人会听见枪声,逮住他。他想等弗林特熟睡时动刀。不行——也许一刺不中要害,反倒被弗林特擒住。他琢磨了一百种不同的方法,没有一种可行;因为在这些方法里,即使是最隐秘的方法也有致命的缺陷,使得他要冒风险,有可能被发觉。这些方法全都不能用。
不过,他有耐性,有足够的耐性。他暗自说,不用着急。他不会离开弗林特,离开时就要留下他的尸首。不用着急——会找到出路的。办法总会有,他要忍着屈辱、忍着痛苦、忍着不幸,一直到想出办法来。是的,总有一种没有痕迹、谋杀者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不留的办法——不用着急——他会找到出路的,那时——啊,那时的生活该有多么美好!到那个时候,他会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谦恭温顺的名声,别人也绝不会从他口中听到对自己压迫者的一句怨言。
就在上述十月那个早晨的两天以前,弗林特和菲特洛克一起把买的一些东西搬回自己的木屋去。他们把一箱蜡烛放在屋角,把一铁罐炸药放在蜡烛箱子上,一小桶炸药放在了弗林特的床铺底下,还有一大盘导火索,他们挂在了一个木桩子上。菲特洛克推测弗林特探矿已经告一段落,就要开始爆破了。他曾经见过爆破,明白爆破的程序,但是他从来没有参与过。他的推测确实不错,爆破的时间到了。俩人一早抬起导火索、钢钎和炸药来到了矿井。矿井已经有八英尺深,他们用一架短梯子爬进爬出。他们下了井,菲特洛克按照弗林特的吩咐握住钢钎,不过弗林特并没有告诉他握钢钎的正确姿势。弗林特抡起大锤。不出所料,大锤落下时,菲特洛克握住的钢钎震飞了。
“你这个狗娘养的,连个钢钎都不知道怎么拿啦?拣起来!握直了!快握住。该死——你!非训你不可!”
一小时后,炮眼打好了。
“来,装药。”
那男孩开始往炮眼里倒炸药。
“白痴!”
弗林特一拳狠狠打在男孩的下巴上,把他在地。
“站起来!别在那儿假装哭哭啼啼的。看着,先栽药捻。然后再倒炸药。慢点儿,慢点儿!你是不是想把炮眼都填上啊?没本事的笨蛋!软骨头!我——填一点泥!填点儿碎石!捣实!慢着,慢着!废物!快滚开!”他拿起工具,一边自己动手把炸药捣实,一边凶神恶煞般不停地数黄道黑。后来,他点着了导火索,一爬出矿井,跑出五十码开外,菲特洛克跟在后头。他们等了几分钟,随着滚雷般的爆炸声,石块夹着滚滚浓烟飞上了半空,又像雨点般地落了下来。过后,现场又恢复了平静。
“让上帝把你填了炮眼才好呢!”主子说。
他们下到井底,清理干净,再打另外一个炮眼,再装炸药。
“瞧瞧!你到底想浪费多少药捻哪?你不会算要用多长的药捻子吗?”
“先生,我不会。”
“你不会!好,我倒要瞧瞧你会不会!”
他爬出矿井,开了腔:
“哎,白痴,”你想混到天黑呀?截断药捻子,点火!”
男孩战战兢兢地说:
“先生,要是你乐意,我就——”
“你跟我顶嘴?截断,点上!”
男孩剪断导火索,点了火。
“大、大、大笨蛋!一分钟的药捻子!我真想让你填了——”
他气急败坏地把梯子抽出矿井,撒腿就跑。男孩吓坏了。
“啊,上帝!救命!救命!哎,救救我!”他哀求着。“啊,我怎么办哪!我怎么办哪!”
他紧紧地背靠矿井壁,火花四溅的导火索吓得他喊不出声音来了;他停住了呼吸,直瞪瞪地盯着导火索,浑身发软。再有两秒钟、三秒钟或者四秒钟,他的肉身就会飞上天空,撕成碎片。这时他突然灵机一动。他跑到导火索跟前,把露在地面上只剩下一小截的导火索揪断。他得救了。
他四肢无力地瘫倒在地,仍然吓得半死,他虽然有气无力,却带着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之情喃喃地说:
“他教会我了!我明白只要能等,总会有办法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布克纳蹑手蹑脚地来到矿井旁边,小心翼翼、忐忑不安地张望了一下,然后溜了下去。他查看现场,弄清楚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布克纳放下梯子,男孩吃力地攀着梯子爬上井去。他脸色惨白,表情中多了一些让布克纳感到不自在的东西。他用一种遗憾和同情的口气对菲特洛克说话,这种口气分明是说出事都是因为菲特洛克太缺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