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及时赶到,我能做到的都做了,可我还是迟到了。这不是我的错。”
阿尔芒不理我,依然靠门而立,只是来回转动着身后的单开门扇。如同一座寺院的门。
(这一段叙述的目的是为了美化我过去的历险,也就是说要从中获得美,从中发现今天能引吭高歌的东西。这种美已找不到别的佐证了。)
他的胳膊仍然交叉在胸前。阿尔芒已落成一座冷漠的塑像。仍然是作为一件威严武器的象征,不经意地在长裤蓝布后竖立了起来,而他的胳膊却招致了夜幕的降临——昏暗的色彩、浓密的汗毛、勾魂的主体(一天晚上,他躺下睡了,我像一个瞎子用手辨认一个人的脸那样,用我的阳物在他交抱的双臂上到处触动,他也没敢生气。),特别是到蓝色花纹处天空露出了第一颗星星。在清真寺墙脚下,背靠着前倾的棕榈,一位军团战士经常在昏暗中等待我。也是一副满不在乎又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态。他仿佛是在守卫着无形的珍宝,而现在我脑海中出现了同样的图像,尽管我百般挑逗,他却在维护他的童贞。他比我年纪大些。每次在麦克耐公园碰头,他总是第一个在那里等候。他的眼神漂泊不定——或者有明确的视角?——他抽着烟。他纹丝不动(只勉强给我道了声晚安,连手都不握一下),我对他有求必应,尔后我整了整长裤离他而去。我真希望他能紧紧地拥抱我。他很漂亮,他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但我清楚记得他声称是红磨房舞女拉姑侣的儿子。
对阿尔芒胳膊的观察与联想,我认为是今晚对一切莫名其妙的不安情绪惟一的回答。在交抱的胳膊背后,阿尔芒消失了,被摧毁了,然而却更加有效地出现了,因为他本身就是纹章的制作者。
对事实本身,我实在记不很真切了,但阿尔芒打了我三四记耳光,我却终身难忘,如果向你们隐瞒真相,恐怕是一种失礼吧。即使我让他只等一秒钟他也不能容忍。也许他害怕我会突然消失。好几天了,我对他与罗贝尔的口角故作镇定,其实我痛苦不堪,爱恋、怨恨、愤怒在内心互相冲击,倒海翻江。这样的一种烦恼,若是在今天会迎刃而解,只要把我所爱的这两个人完美地结合起来:一个爱其力量,另一个爱其优美。如今我一向宽大为怀,当时我也有可能宽宏大度,不仅可以造就两个男人的幸福,更有可能造就了他们所代表的完美存在的幸福:力与美的结合。若要力美在我体内融为一体,惟一的办法就是让我的好意在体外实现完美的结合——爱的结合。我多少有些经验积累。我没有同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西尔维娅和罗贝尔,就独自搭火车回到了法国。
我穿越莫布热森林,对包容我的地区难舍难分起来,当我跨越最后一道国境线时,一股离愁突然涌上心头。阿尔芒的美意烟惜生辉,阿尔芒的柔情颠过来倒过去看有千种万种,包括他的残忍性。
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
除非发生严重的事态,闹到不可开交的境地,我的文学艺术对此无能为力,以致我需要一种新的语言才能摆脱一种新的痛苦,不然的话,这本书就成了真正的绝笔之作。我期待着老天降福于我的嘴角。神圣者,使之为痛苦服务之谓也。就是逼迫魔鬼立地成佛,就是得到对邪恶的承认。5年来,我写了一些书,我可以说是乐此不疲的,但事情已经结束。通过写作,我获得了我寻求的东西。对我而青,作为一种教育,指引我的并不是我的亲身经历,而是表达亲身经历的基调。不是趣闻逸事、细枝末节,而是艺术作品。不是我的人生本身,而是对我人生的诠释。这是提及、谈及、演绎我的人生所提供的东西,它必使我的传奇广为流传。我知道我要什么东西。我知道我要去何方。下面这些章节(我说过有大量章节已经散失),我将保留其杂乱的本来面目奉献给读者。
(所谓的传奇,并非指熟悉我的公众对我抱有的多少有点包装色彩的概念,而是意味着我未来的生活和我们大家阅读这段故事后得以形成的最大胆的观念之间产生认同。必须弄清楚,我的传奇是否是犯罪领域中最大胆的实践。)
在街头,我生怕警察认出我来,自然懂得如何泰然自若,匿影藏行。我最主要的注意力已经退避到最隐蔽最幽深的部位(在我体内深处,我形同鬼火警戒着、窥视着身边的动静),于是我再也无所畏惧了。我贸然以为,我的形体已经摆脱了原来固有的特征,空空如也,谁也无法认出我是谁,我的一切都化为乌有,我的形象、我的眼神、我的手指,包括那些恶癖,也都烟消云散了,居然使得在街道上与我擦肩而过的警察们,也把我看成是蜕变后非人非鬼的空壳。不过,我一经走进静悄悄的街道,那鬼火便熊熊燃烧起来,火势蔓延到我的四肢,直烧到我的脸面,还原了我本来的色彩。
我到处轻举妄动:登上偷盗来的汽车兜风,在我作案过的商店门前大摇大摆地走过,煞有介事地出示破绽百出的假身份证。我感到,一切都像肥皂泡一样即将破灭。我的轻举妄动后果不堪设想,我知道稍有闪失就会招致灭顶之灾①。但是,当我像希冀特赦一样期待大祸临头之际,我当然会耍尽世间惯用的伎俩。我要在最罕见的命运中独辟蹊径。我看不清将来命运会是怎样,但我希望它不是通往黄昏的优雅轻柔的曲线。但愿它具有见所未见的美,因为经过风险的加工、颠仆和磨损就显得格外美丽。哦,让我成为美的化身吧!不论是快是慢,我义无返顾,该勇敢时我必敢作敢为。我将摧毁表象,遮盖的篷布将被烧落,总有一天晚上,我会冒了,像一尊小玻璃塑像一样出现在您的手掌上。您看我好了。在我周围,已别无所有了。
①然而,究竟是谁会阻止我的毁灭?谈到灾难,我不能不提及一场噩梦:一列火车头追赶着我。我在铁道上狂奔,我听见机车在喘粗气。我忽然跑离铁轨向田野跑去。但机车坏得很,紧追着我不放,可是后来却在一些小小的不堪一击的木栏杆前客气地彬彬有礼地停了下来。这些小木杆把一片属于我的养父母的草地围了起来,我小时候就在里面放奶牛。我对一个朋友讲述这个梦时说道:“……火车在我童年的栏杆前停了下来……。”——原注
由于手段的危险性,由于写作素材的壮丽,且愈益接近人众,我正衡量着诗人离人众到底有多远。因为我深陷卑鄙下流的泥坑,迫使诗人干苦役犯的劳作。然而,我的卑鄙下流即是我的失望。而失望即是力量——同时又是消除力量的理由。但如果作品的确完美,而且它要求进行绝望的挣扎,那么诗人就必须去爱众人,以便进行同样的努力。也是为了他诗艺有成。不过,众人还是远离一部深刻的作品为好,倘若这部作品是一个深深陷入自己内心世界无以自拔的一个男人发出的呐喊。
为了使您远离我,我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手段,当您面对严酷的现实时,请您也掂量一下我给您带来的柔情。就凭我的一生,就凭我的作品(艺术作品只应是我的神圣性的见证。这种神圣性的关系重大,它不仅应当是现实的,可以丰富作品的内涵,而且也是为了在一部已经富有神圣性的作品基础上,依靠自己再作一番努力,以达到从未达到的高度)所高垒起来的一道道街垒和路障,以免让您的呼吸感染败坏我的肌体(其实我已经腐败不堪),您就可以评估一下我爱您到了何等程度。我的柔情犹如一块香酥的糕点,而人多口杂,一人一口气就会扰乱寻找新天堂的思路。从痛苦出发,我强加诚实的视角,我不得不在寻找新天堂的道路上,留下我的脸皮、我的体面和我的荣耀。
创造不是一种无聊的游戏。创造者加入了一场可怕的冒险,自己要自始至终承担在创造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灾难。任何一种创造都不会有无根底的爱情。必须考虑如何面对人们应该鄙视和憎恨的东西,何况这些东西与自己同样强大。创造者必须为自己创造的人物负罪。耶稣变成了人。他死去了。作为上帝,他创造了人之后,又把人们从罪孽中解救出来:于是有人鞭笞他,有人朝他脸上啐唾沫,有人嘲笑他,有人把他钉上了十字架。这就是那句名言的含义:“他肉体内受苦。”我们不能忽视神学家。“为世人负罪”,这句话分明表达了如下的意思:尽可能并实际上体验一切罪孽;包揽邪恶和痛苦。凡创造者必须因此为其主人公自由选择的邪恶、为自己造成的痛苦而咎由自取——用词可能过轻了——明知有罪却让其在血管中流动。我们倒要看看造物和赎罪这部仁慈的神话演绎出来的种种故事中的一件事。如果神话赋予神话人物以自由意志,以自由的自我支配权,那么,任何创造者在他内心总是暗暗地希望其人物从善如流。凡爱人者怀着同样的希望使自己得到爱。
有一阵子,我真想对失望中无上幸福的现实问题寄予尖锐的关注,比如当人处于孤立的时候,突然,眼前飞来横祸,作品和本人遭到无法挽回的摧毁。我要乐善好施,要把世上一切美好贡献——要真给——出来,目的是为了见识失望后的情状(而且是秘密的),除了我之外,谁也不知道。希特勒在德国失败的最后几分钟里,彻底孤立了,在他的宫殿地下室里,肯定经历了这种垂死的回光返照——既脆弱又顽固的清醒——意识到他必然失败的命运。
我的傲气因扑上我的耻辱香粉而增色。
若说神圣性是我的写作目标,我却说不清楚到底什么是神圣性。我的出发点就是这个词汇本身,它指的是最贴近精神完善的状态。对此我别无所知,只晓得若没有了神圣性,我的一生就毫无意义。尽管我无法给神圣性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对美亦然——但每时每刻都想创造神圣性。也就是说,我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都把我引向我莫名其妙的神圣性。但愿有一种神圣的意志每时每刻都在为我导向,直到有一天我大放光芒,人们不禁兴奋赞叹道:“他是一个圣人!”甚至说:“他本来就是一个圣人!”长期的摸索把我带到这尽善尽美的境界。不存在有什么窍门。我只是懵懵懂懂地行动,不知不觉被带到如此境界,除了确信自己在创造神圣性之外,找不到任何证据。有人希望通过严密的训练来达到神圣性,他可以如愿以偿,但我担心这样的神圣性来得太容易,太客气,而且早已定了型。一言以蔽之,是一种学究式的神圣性。这样一来,未免有装模作样之嫌。从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出发,即使是圣人,也只有当他摆脱了那些基本原则的束缚之后才能达到目的。我经常把美——还有诗——和神圣性混为一谈,其实神圣性同美一样都是独特的。神圣性的表达方式别出心裁。不过,我感到,神圣性的惟一思想基础是看破红尘。因此我又把它与自由混淆起来了。但我孜孜以求的,是要成为一个圣人,一语破的,表达了人的最高精神境界,我将竭尽全力来达到这一目标。为此,我将运用我的自尊,乃至牺牲我的自尊。
悲剧是一段快活的时刻。种种欣喜的感情往往表现于微笑之中,浑身格外舒坦,春风满面。而作为主人公的英雄人物未必了解悲剧主题的严肃性。充其量只能窥其一斑,而看不见全豹。英雄天生不知天高地厚,对什么都不在乎。在郊镇的舞会上,有一群冷漠的年轻人,他们与音乐一点也不合拍,与其说是跟着音乐跳,倒不如说是拉着音乐跳。而其他一些人却在姑娘之间快活地传播着梅毒,其实他们自己的梅毒也是从她们中哪位身上感染来的,只见他们原来健美的肉体每况愈下,形容枯槁,却处之泰然,嘴角挂着微笑。英雄不是走向幸福,便只能走向死亡——这是必然的结局,这就实现了自身的完美,因而也就实现了自身的美满。他视死如归,开心去死。英雄不会对悲壮的死亡皱一下眉头。无死不英雄。这种悲壮的死亡,是那些暗淡无光的人们苦苦追求而求之不得的条件,悲壮的死就是光荣,最终(这种悲壮的死亡和导致死亡的种种外在苦难)也就成了早已认定的人生桂冠,尤其像理想的镜子里我们自己的目光,因为理想的镜子照出了我们永远的辉煌(直到与承载我们芳名的光芒消失为止)。
太阳穴在流血。两个士兵刚刚干了一架,斗殴的起因其实他们早已忘记了。年纪小的士兵倒地,太阳穴被对方的铁拳击破,鲜血直流,状如一簇报春花。很快,花越开越多,开遍了脸面,顿时千万朵淡雅的紫色鲜花紧紧覆盖了受伤的脸,那色彩犹如战士醉后吐出的酒花。到头来,倒在尘埃中的年轻躯体化作一堆坟头,从中冒出的报春花也长大成野菊花,随风摇曳着。只见一只手臂还在那里摇晃着,但风儿摇动着所有的花草。得胜的战士猛然看见那只手无奈地向他道别,拙笨地向他表示绝望的友谊。尔后,那只手不见了,淹没在乱草野花丛中。风儿缓缓地、依依不舍地停了下来。刚才一开始就为粗暴杀人的大兵照明的天空也昏暗了下来。这个战士没有哭。他坐在坟头上,这座坟头已经成了他的朋友。风儿吹动了几下,但逐渐柔弱了。士兵整了整垂落在眼前的头发便就地休息了。他睡着了。
我曾经被判过盗窃罪,只要有人随便对我提出指控或嫌疑,哪怕没有任何证据,我还得再次背上盗窃的罪名。当时法律认定我干得出这种事。我不仅在偷盗时有危险,而且在我生命的每个时刻都存在危险。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有偷盗的前科。始终有一团不安的迷雾笼罩着我的生活,即使我变得压抑沉重,又使我感到轻松自如。为了保持明亮、敏锐的目光,采取任何行动时,我谋划的念头必须一闪而过,以便快速作出修正,随机改变原来的意义。这种不安全感迫使我总处于清醒状态。我活像站立在林间空地上的幼鹿,惶惶不安。只要听到风吹树叶簌簌的响动声,地面上噔噔的靴子走动声,不安的情绪便抱着我不放,弄得我晕头转向,眼前一片漆黑,恨不能钻进地里躲藏起来。
据说,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掌管窃贼的天神,窃贼们也就因此懂得向何方神仙寻求保护。可我们不同,我们没有任何保护神。似乎只有求助于魔鬼才合乎逻辑,但没有任何小偷敢认真这么做。与魔鬼结盟,就会深陷魔窟,就得始终与上帝为敌,而大家知道上帝是注定的胜利者。即使是杀人犯,也不敢向魔鬼祈祷。
为了甩掉吕西安,我准备在抛弃他的地方周围故意制造各种祸端,似乎他难逃厄运,看起来他是被劫难卷走似的。他必将成为龙卷风中心的一根麦秆。即使他得知我居心不良,我竟然希望此类不幸降临到他头上,他肯定要恨我的,但他的怨恨触动不了我的心。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充满对我的责怪和怨恨,但却没有力量感动我,因为我已经处于悲观绝望的中心。我将失去许多东西,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比吕西安其人更宝贵,而比起我的顾忌来就不那么重要了。因此,我心甘情愿把吕西安扼杀掉,以便把我的耻辱淹没在罪恶的渊薮之下。遗憾的是,某种宗教的恐惧使我远离了凶杀案,但又把我拉回到凶杀案来。它差一点把我变成一个教士,上帝的牺牲品。为了摧毁凶杀的有效性,也许我只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实际需要把这种有效性降低到最低限度就可以了。我很可能会为几百万法郎去杀人。金钱的魔力可以同凶杀的魔力角斗。
老拳击手勒杜恐怕对此多少心中有数吧?他为报复杀了一个同谋。他故意将死者的房间搞得乱七八糟以掩盖他的偷窃行为,他看见桌子上随便放着5个法郎的一张票子,便顺手将钱抓到手里,他的女友感到十分吃惊,他就对她解释说:
“我把它当吉祥物保存起来。别让人说,我杀人什么也没得着。”
我很快加强了我的精神状态。心里想着这件事情,重要的是不能让他的眼皮和鼻孔留下悲惨的痕迹,但要很方便调查凶杀动机,眼睛因紧蹩眉头而睁开,瞳孔放大,像天真的孩子突然吃惊的样子,或是由于惊叹所致。在您的眼角里,没有预备好任何悔恨和忧伤,在您的脚下,也不至于潜伏着陷阱和危难。一阵顽皮的逗笑,一阵温和的口气从牙齿里吐露出来,手指接香烟的动作有点讽刺意味,开始使我感到处于邪恶孤独中的痛苦(除非我亲近某个杀人犯,对杀人犯来说,这动作,这微笑,这温和的口气都是家常便饭)。那是偷了B.R.的戒指以后的精神状态。
“万一他知道了呢?”我心里犯嘀咕,“我就把它卖给一个他认识的人!”
在奥斯曼大街,我来到了一群强盗被捕的地点。一个匪徒匆忙逃跑,竟然企图穿越商店的一面大镜子。他以为,只要在被捕现场造成重大的破坏,就会引起人们对被捕事件的重视,殊不知,在此之前发生的抢劫案已经为逮捕埋下了伏笔。他极力想在自己人物周围安排一个大血案,鲜血淋漓,惊天动地,令人发指,而他自己就可怜巴巴地置身于血案的中心。罪犯总是美化自己的成就。他要消失在大排场中,要在导演一场命运安排的大戏中消亡。他把他的行动分解成若干严密的阶段,然后又把计划打乱。
“人们的侮辱能奈我何!当我的鲜血……”
因而也就实现了自身的美满。他视死如归,开心去死。英雄不会对悲壮的死亡皱一下眉头。无死不英雄。
我要是不认识罪犯们的本性,我还能厚颜无耻地欣赏那些漂亮的罪犯而从来不脸红吗?如果他们的确不幸地为许多诗的美提供过服务,那么我愿意帮助他们。一个艺术家利用罪恶创作是大逆不道的。有人不惜冒生命的危险,置荣耀于不顾,帮助一个艺术爱好者获得成功的桂冠。英雄是虚构出来的,但是从活生生的人那里得到启示的。如果我还没有同罪犯分享过痛苦,我绝不会津津乐道他的痛苦。我首先要招致人们的蔑视,受到他们裁决。味增爵①式的神圣性,我表示怀疑。
①味增爵(1581—1660),法国天主教遗使会和仁爱会的创始人。——译注
这本书的笔调很可能激怒思想精英,而不是蠢者。我并不追求丑闻效应。我把这些手记集中起来,只是为了几个年轻人。我希望他们把这些手记看作是一部苦行中的苦行的特别档案。苦修的经历是痛苦的,我还修炼圆满。即使苦修的出发点是虚构的梦幻也没关系,只要我以解决数学问题那样严谨的认真态度进行了加工;只要我从中获得了有益于艺术作品创作的素材;只要这些素材有利于一种精神的完善(甚至导致这些素材本身的毁灭、消亡),接近所谓的“神圣性”。而神圣性对我来说,仍然是人类语言中最美丽的辞藻。
我受到社会的限制,受到它的宰割,我便与社会相对立,各种尖刀利刃伤害着我,造成了我现在的模样。其锋芒愈是锐利,我受到的伤残愈是残酷,我就愈是美丽动人,闪闪发光。
不干则已,一干到底。不管出发点怎样千差万别,终点应是美丽的。往往因为半途而废导致行动名声扫地。
我回头一看,不禁眼花缭乱,只见一个杀人犯的双腿构成了一个灰色的三角形,他的一只脚靠在狭窄的护墙上,另外一只腿则一动不动地伫立在院子的泥尘中。裹包着双腿的粗呢裤管显得生硬而凄惨。我又一阵眼花缭乱,我嘴里本来衔着一枚白玫瑰的花茎,刚才突然停止了咀嚼,无意中把它扔了出去(可能是朝另外一个流氓脸上打去),但它却鬼使神差,偏偏挂在灰色三角形的裤裆上。看守没有发现这一简单的动作。甚至其他囚犯也没注意,就连杀人犯本人也未曾在意,只是感到被什么东西轻微触动一下。后来他猛然往粗呢裤子上一看,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到底是有人往他身上吐痰那样羞辱他,还是有人暗示要同他寻欢作乐淫荡一番?反正他以为只有在万里无云的法兰西明朗的天空下才能享受到一场短暂的艳福。只见他涨红着脸,做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设法自我掩盖,然后把那枚歪打正着的神奇的带刺玫瑰从裤裆上摘了下来,悄悄地藏到口袋里。
我所谓的神圣性,并不是指一种状态,而是指把我引向神圣性的精神活动。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精神境界,但我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因为我未曾看见这一境界。我向它靠拢时,它却远离了我。我追求它,又怀疑它。这种活动可以表现得愚蠢无能。尽管这种活动很痛苦,但又很痛快。这是一种疯狂的举动。它有时会莫名其妙地像一个被拦腰抱走的人妖卡洛琳那样,高兴得乱喊乱叫。
我并不太孤独,但经常牺牲崇高的美德。特别是创造性的美德。假如我声称犯罪有助于我保持精神活力,人们肯定会大吃一惊吧?
我何时能够在形象的心中跳动,何时能够成为承载形象的光芒直照到您的眼前?我何时能够进入诗的心脏?
我差一点因把神圣性和孤独感混为一谈而失去了自我。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该不会又重弹我要摆脱的基督教神圣性老调了吧?
这样追求透明度可能是徒劳的。求之不得,只好休息。不要再是“我”,不要再是“您”,能生存下来的微笑,这是一种平等待物的微笑。
我来到桑特监狱——几进几出旧地重游——那一天,我被叫到监狱长面前,因为我在传达室里同一位熟人聊了一会儿天。我挨了15天禁闭的处罚,于是立刻被押进单人牢房。过了三天,一个助理看守让递给我几截烟头。这是我尚未谋面的同窗囚犯叫人给我送来的,我的牢房已经安排好了。出了单人禁闭室,我便向他们道谢。居伊对我说:
“大家看,来了一个新伙计,门上早已挂上了热内的大名。热内,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老也没看到你报到嘛。后来才知道你被关禁闭了,我们便设法让人给你递点什么玩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