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胖男子向我借火并请我喝了一杯。我们出门时,他想把我带到他家去,我拒绝了。他犹豫了一会儿,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结婚戒指和钱包。我知道他不会公开呼救,但他看起来很强壮。我只有耍点花招才能得手。但我毫无准备。我突然想起来了,史蒂利达诺曾给我备好的细麻绳可以利用。我们来到仓库的一个角落里,那汉子要我跟他做爱。
“行。”
我设法让他把裤子脱到脚跟处,一旦他想逃跑就可以把他绊倒。
“解开……”
我命令他干什么,他的两只手就干什么,我顿时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后。
“你干什么呀?”
“你没看见吗!哼,蠢猪!”
我刚才使用的一套用语乃至腔调跟史蒂利达诺的完全一样。那天我同他一起去偷自行车,听到他说的就是这一套,可惜被人发现了。
史蒂利达诺和蔼可亲,他的目光落到最微不足道的东西上,都显得那么轻柔,连他的独手从饭厅桌子上取油腻腻的菜单也怀着好意和善意。不论什么东西黏到他身上,他都没有任何蔑视的表示。一件古玩珠宝什么的,他只要摸一摸,就立刻知道其质量好坏,并从中得到绝妙的好处。他微微一笑就把宝贝弄到了手。
小伙子们除了撅嘴之外,就是他们的微笑使我着迷了。我有时候久久地出神地欣赏小伙子的微笑。微笑似乎成了脱离脸面独立存在的一种东西,受到一种独特灵魂的激励。微笑简直是一只珍稀动物,生活环境艰难而且非常脆弱,它是一个值得宠爱的离奇怪物。倘若我可以把微笑从它尽情嬉戏的脸上割下来,剥下来,装进我的口袋里的话,其顽皮戏滤将会激励我去完成若干人间奇迹。我甚至试图用微笑来打扮自己——这也是为了提防微笑——但未能如愿。啊,微笑,简直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偷。
“怎么,你把我绑了?你听我说,我给你……”
“住嘴!我要自己来。”
不是怕被别人发现,就是怕那人挣断绳子,我也是急中生智,把他捆绑得结结实实,万无一失。我搜他的所有口袋。我欣喜若狂,手指摸到了银行支票和私人证件。他吓得浑身哆嗦,连动都不敢动。
“给我松一松吧……”
“闭嘴!”
没有理由就此罢休。我终于可以为所欲为,竟然把一个被我偷盗的人给抓了起来,我要他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这地方虽然昏暗,但却不怎么保险。海关巡警转过来就可能发现我们。
“他嘛,不是一回事。”,于是决定到码头仓库去。我已经注意到了他身上的金表。
“你这个老混蛋,你以为我会……”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这是一件纪念品。”他嘟嘟囔囔地说。
“没错。我喜欢纪念品。”
我劈脸给他一拳。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不敢叫苦。在他面前,我像史蒂利达诺一样敏捷地打开折刀,让他看看快刀的锋芒。这一时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说得更透彻一些。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残忍不仅给了我的肉体而且给了我的灵魂一种惊人的威力。我感到我能够对受害者宽宏大度,放了他。可我也能够杀死他。他本人也该承认我的力量。尽管光线昏暗,但我知道他对我奴颜婢膝,阿谀逢迎,极力讨我的欢心。
“不许张口,否则我宰了你。”①
①勒内(下面我还要谈到他)告诉我,在尼斯,一个男妓采取同样手段对付男色鬼。他对我讲述的这则趣闻使我进一步密切了同他的关系。——原注
我向黑夜迈出了一步。
“听我说……”
“说什么?”
他哼哼卿卿,声音很温柔,也许预感到我会拒绝他而浑身战栗。
“至少让我……”
当我再见到史蒂利达诺时,我身上已有几千比利时法郎和一个金表。我本想把我的战绩向他炫耀一番,好让他和罗贝尔懊悔不迭。但后来,细细一琢磨,不禁犹豫起来,也不那么洋洋得意了。我决定独享这次冒险成果。我懂得,除了我外,任何人不应知道此事,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我极力掩盖我的战利品。我第一次发现我的受害者的嘴脸何其丑陋!而我正是造成丑陋嘴脸的罪魁祸首。我从中感受到残酷的痛快,并因此得意忘形,喜笑颜开。我当时23岁。从此以后,我感到我有能力做到残酷无情,在非人道上越走越远。拥有了这笔钱和金表,清除了我对贫困情有独钟的爱好。(但并没有摧毁追求不幸的爱好,而是摧毁了幸灾乐祸的爱好。)不过,我从乞丐生涯的严酷磨练中获益匪浅,养成了冷酷无情的禀性,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我得寸进尺,主动出击了几次。每次都马到成功。我终于把自己从屈辱的窃贼险恶环境中解救了出来。我平生第一次向男人挑战。我公开与男人搏斗。我感到自己变得像利剑锋芒一样咄咄逼人、尖酸刻薄、阴险邪恶、冷酷无情、寒光闪闪,削铁如泥。我个人的这种变化,包括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在内,谁也没有发觉。他们称兄道弟,分享哥们义气,到处追逐女人,然后又一个个把她们抛弃。对史蒂利达诺,我的态度始终没变。我对他一如既往,恭恭敬敬,而罗贝尔对他照样冒冒失失。为了让一位英雄的盔甲防护着我,难道我要让史蒂利达诺的个性(我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在个性骨子里时刻警戒着并不断发号施令)把我笼罩起来。或者说,我应当充分模仿我的朋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乃至音容笑貌,如同人们触摸圣骨恨不得它马上显灵?是史蒂利达诺在替我作战。是他应邀同男色鬼一起喝酒,在他们面前扭屁股,把他们洗劫一空。我满脑子是他的影子,我对此很清楚,感到很痛苦,而且我还知道,一旦趾高气扬地摆脱了这根强大的精神支柱,我便会整个坍塌下来。史蒂利达诺呢,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在悄悄地利用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所谓的“老乡”,替代战士作战而又牺牲战士的民团。每次在房间里作案,我强迫嫖客把钱统统掏出来后,连忙下楼,但双脚直发抖,因为此时史蒂利达诺已匆忙离我而去。我清点战利品时,再没有献给他的念头了。我当时已经单干了。
你别管他是谁。”“闭嘴!”并对他一见钟情,但罗贝尔这小子略施小计就把阿尔芒给甩开了。
我又变得不安起来。我被阳性世界统治着。当昏暗把他们混淆在一起时,每一群小伙子都给我设了一道谜,揭开这道谜,我也不能体面地委身。男人们一动不动,默默无言,却蕴藏着电子微粒的暴烈,围绕着一个高能的太阳在不断运转:爱情。
“假如我能轰击其中一颗阳性粒子,”我暗自琢磨,“该会发生怎样的裂变?谁将在轰击中突然毁灭?”但我又想,“他们应该有所觉察,各就各位才行呀。”
我刚才的努力允许我敢于同那些使我精疲力竭的人相对抗,我已经献身给邪恶的强者。我变得心明眼亮了。我回想起来有些后怕。我决定停止如此危险的勾当:夜幕刚刚降临,我正好路过,一个男人转过身来,史蒂利达诺飘然而至,潜入我的内心,他使我的肌肉发达起来,使我的行为温柔起来,使我的动作迟钝了,他用缤纷五彩几乎把我给美化了。他在我心中行动。在我的步伐里,在人行道上,我总感到他体态下坠,沉重,拿出住在巴黎郊区王公贵族的派头,把一双鳄鱼皮鞋踩得踢踏作响。我走火入魔,深知自己可以无恶不作了。我的眼睛更明亮了。我的变化非但没有把我变得狰狞可怖,反而使我具有阳刚的魅力。我觉得自己变得矫健潇洒,壮怀激烈了。一天晚上,一个男色鬼对我极其傲慢,我怒不可遏,出拳就像击鼓进军一般猛烈。
“臭娘们,”我从牙缝里低声骂道,可是在我心里,我又为伤害了和臭骂了男色鬼而懊悔不迭。要知道“男色鬼”是我对我最亲爱的宝贝使用的最下流的常用语。
两年过去了,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让我免受皮肉之苦。
我不明自己的出生,对某一种社会秩序也丧失了兴趣,我无法分辨其中的复杂性。我倒十分欣赏全社会拒绝我的完全一致性。面对一座高楼大厦,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座庞然大物张牙舞爪无处不跟我作对。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不是习以为常:将军肩章上的星星,交易所的行情,采摘橄榄果,法律文书格式,谷物市场,落英缤纷……司空见惯,一切如常。这种秩序令人害怕,也的确受到害怕,其细枝末节全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我的流放。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在暗地里偷偷地与现存的秩序对抗。今天,我敢于堂而皇之地触及这个秩序,辱骂构成这个秩序的人们,表明我鞭短可及。与此同时,我已经意识到我有权这样做。我重新在那里找到了我的位置。咖啡馆的服务员管我叫“先生”了,我听了感到很自然。
这个带一点耐心和幸运的突破口,我本可以得寸进尺,扩大战果。但我仍然反统治现存世界的道德而行之,开始裹足不前了。我毕竟低三下四生活惯了,时间也太长了。我担心最终会失去与你们的道德背道而驰、历尽磨难、苦心经营的宝贵财富。
史蒂利达诺对女人的态度一向粗鲁,而我对他的粗鲁态度则一贯羡慕,奇怪的是,他竟然容忍罗贝尔对他嗲里嗲气的嘲弄。于是他笑了,笑得很动人,露出雪白的牙齿。虽然他也朝我笑笑,笑容也差不多,但由于我没有给他带来意外的惊喜,从他对我的微笑中看不出有同样的新鲜感和默契感。在史蒂利达诺脚下,只有几只小鹿在欢跳。罗贝尔给史蒂利达诺周身挂满了花环。他们两个人,断手英雄是支柱,另一个则是缠柱的藤蔓。他们相爱到如此程度,但从来不做爱,真叫我迷惑不解。我越来越觉得史蒂利达诺不可捉摸。我后来才发现(但我忘了是通过什么方式发现的),史蒂利达诺不曾偷过警察的黑色摩托车。他根本就不用偷。他同那位警察早已串通好了,警察刚把车子撂下,史蒂利达诺骑上就跑,并把它卖掉。然后他们平分赃款。这一重大发现本应使我更疏远他,但实际上反而使我觉得他更可亲了。我爱恋的原来是一个与一位警察勾结的假流氓,他们也算物以类聚,一个是叛徒,一个是骗子。史蒂利达诺虽是泥水之身,但我一直把他奉若神明,而且我仍然心甘情愿为他牺牲自己。从一语双关的意义上讲,我已经走火入魔了。
谈到史蒂利达诺,我好不容易从他东鳞西爪的片言只语中,了解到他在外国军团的一些经历。除此之外,我还了解到,从我们分手到重逢这段日子里他的历程。我想,他大约度过了四五年工夫贩卖花边,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跑遍了整个法国。他谈笑风生,讲述了下面的一段故事。一位朋友为他制作了一份经销代理证,只允许他一个人推销。这种花边是由坎波疗养院的年轻结核病患者编织的。
“是坎波,我告诉你,因为在坎波根本就没有什么疗养院。这样也好,没有人会指控我犯了伪造证件罪了。于是,我每到一个村镇,先去找神甫。我向他出示了我的证件,让他看看我的断手和花边。我对他说,在他的教堂里,用少年病人编织的祭坛布,是积善积德的大好事呀。神甫,他才不剪呢,但他让我找小财主的阔太太去。因为我是神甫介绍来的,她们不敢把我拒之门外。她们也不敢不买。我从米拉街只用100苏(即5法郎)买来的机织小幅花边布,一转手卖出100法郎。”
史蒂利达诺就这样娓娓道来,不加任何修饰,声音不高不低。他对我说他赚了不少钱,但我不相信,因为他并不是经商的料。只不过欺诈舞弊一类把戏对他有诱惑力罢了。
有一天他不在家,我在他的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堆军功章、十字勋章、尼萨姆勋章、摩洛哥驻军勋章、白象勋章等。他自己承认,他曾经身着法国军装,胸前佩戴着这些勋章,露出断了手的胳膊,在地铁到处募捐。
“我每天只挣10法郎,”他对我说,“我对巴黎人傲慢的嘴脸实在不敢恭维。”
他还给我讲了其他一些细节,我来不及在这里赘述。我一直爱着他。他的品质(犹如扎瓦的品质)令人联想到某些毒品、某些气味。虽然不敢说是美味好闻,但却容易上瘾,很难摆脱。
我已经不等阿尔芒了,可他却回来了。我进门发现他躺在床上,正抽着烟。
“你好呀,小伙子。”他首先向我打招呼。
他第一次主动伸手握我的手。
“怎么样,过得不错吧?没出什么乱子吧?”
我曾经谈起过他的嗓音。我现在似乎觉得他说话的声音和蓝色的眼睛一样冷若冰霜。他不论是看人或看东西,目光都专注,他说话也一样,好像是用假嗓子,漫不经心地同人交谈。有些眼神,可以说光芒四射(如吕西安的,史蒂利达诺的,扎瓦的),阿尔芒则没有这样的光芒。他的嗓音也没有多少光彩。在他心灵深处,真正为他播音的是一小撮小人,他一直为他们保守着秘密。这声音守口如瓶,滴水不漏。不过,人们从他的声音里,多少辨认出一点阿尔萨斯的口音:他心目中的人物原来是德国佬。
“对,过得不错,”我回答说,“我看管着你的东西,你看。”
直到今天,有时我还希望警察把我叫住对我说:“我看没错,先生,偷东西的不是您,真正的罪犯已经逮起来了。”但愿我一生清白无辜。刚才我回答阿尔芒的话时,真巴不得让他知道,若是换了一个人——这个人当然还是我——早把他的行李偷走了。我浑身战栗着为我的忠诚庆功。
“哦,这个嘛,我相信。”
“那你呢,好吗?”
“哦吗,是的,还行。”
我壮着胆子坐到床沿上,把手放在毯子上。今晚,灯光从高处照下,更显出他的青春活力和健美的肌肉。我突然发现有摆脱尴尬和烦躁的可能性,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的暧昧关系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阿尔苦不一定爱我,但只要他允许我爱他就行,阿尔芒很可能是我的救星,他不论从年龄上还是从精力上都占上风。他来得正是时候。我对他爱慕不已,侧着脸,准备贴在他那毛茸茸的胸膛上温存一番。我的手向前摸去。他笑了。他第一次对我微笑,这就足够了,我爱他。
“我可没有干过坏事。”他说。
他侧过身去。一阵轻微的紧张提醒了我,我巴不辱得到他可怕的大手,眼看那只手就压下来要抚摩我的头。这个武断的手势明明告诉我,他让我俯身为他行乐。今天我恋爱了,也许有点勉强,目的就是要他大动肝火,希望他更加喜欢我。
“我想喝一杯。我马上就起来。”
他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我们一下到街上,他就称赞我与男色鬼周旋次次都干得非常漂亮。我大吃一惊。
“是谁告诉你的?”
“你别管他是谁。”
他甚至知道我捆绑过一个色鬼:
“真是出手不凡。想不到你还有这下子。”
于是他告诉我,码头上的人都知道了我的伎俩。每个受害者都提醒别人或前来过夜的码头工人,要他们提防我(他们经常同男色鬼走在一起)。我现在已经成了同性恋者无人不知和谈虎色变的人物。阿尔芒来得很及时,使我知道了我已名声在外,这对我显然是一种危险。他一回来就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即使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现在还蒙在鼓里,但很快就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
“你干得很好,小家伙。我很高兴。”
“哦,这不难。他们是窝囊废。”
“干得很好,我说的。我真没想到。喝酒去。”
回到房间后,他对我一无所求,我们很快就睡着了。那以后,我们经常见到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认识了罗贝尔,并对他一见钟情,但罗贝尔这小子略施小计就把阿尔芒给甩开了。一天,阿尔芒笑着对他说:
“你有了让诺,难道还不够?”
“他嘛,不是一回事。”
自从阿尔芒知道我夜间胆大妄为之事之后,他事实上已经把我当哥们看待了。他同我说话,给我出主意提建议。他对我的蔑视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母爱般的温情和关怀。他甚至管起我穿衣戴帽的事。晚上,我们抽完烟,他祝我晚安后,倒头就睡着了。我深感遗憾,睡在我的所爱身边,却不能花样翻新,巧施妙计,使出爱抚的绝招来向他证明我的爱。他对待我的友好方式,迫使我严肃认真,不敢越雷池一步。尽管我也承认,在我的胡作非为中有诈骗,在我的胆大妄为中有恐惧,但我仍然百倍努力,争取当一个不负阿尔芒重望的男子汉。我想,常规举动与英雄壮举格格不入,不应该相提并论。就那么简单,阿尔芒无论如何不会答应我供他鱼水之欢。出于对我的尊重,他不再像以往那样利用我的肉体。殊不知,他越利用我的肉体,我浑身就越充满力量和勇气。
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靠西尔维娅挣的钱生活。罗贝尔似乎已经把我们同男色鬼鬼混的卑劣伎俩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我干的那一套装出根本瞧不起的样子。
“你把那玩意儿也叫差使?还当美差呢。”一天,他对我说,“你攻击那些支着硬领、拄着拐杖才能站立的糟老头子,算什么能耐!”
“他自有道理。最好是选好对象嘛。”
我没有想到,阿尔芒的这句反驳会接连带来一场精神上最大胆的革命。罗贝尔还来不及回敬,他语重心长地来了个长篇大论:
我从他西装背心的扣眼上一把扯了带链的金怀表。
“比如我吧,你认为我该怎样下手?”然后又转向史蒂利达诺说道:“你认为如何是好?我嘛,只要有效果,你听着,我下手的对象可能不是老头,而是老太婆。不是男人,而是女人。我选择最软弱无力的人。我要什么东西,是钱。成功就是美差。你什么时候明白了,光靠骑士精神干活是不行的,你就算肚子里有货色了。他(阿尔芒从不叫我名字或昵称,而是用手指我),他已经超过了你们,他是对的。”
阿尔芒的声音没有颤抖,可我激动得无法自持,担心他会把惊天动地的秘密结抖了出来。他最后一句话掷地有声,总算让我放了心。他不开口了,我心里却百感交集(无边愧海开浪花),声声责备我屈服于外表的虚荣。此后,阿尔芒再也不提这个话题(史蒂利达诺和罗贝尔也都不敢论战),但这道命题却在我思想中植下了胚芽。从此,在我看来,地痞流氓特有的荣誉法规是多么滑稽可笑。在我的精神领域里,阿尔芒逐渐成了法力无边、至高无上的主宰了。我不再把他看成一个整体,而是把他想象成一笔经过千辛万苦磨练出来的经验积累。然而,他的肉体仍然那么厚实,我喜欢他能保护我。我在一个从不露惧色的男人身上——我相信如此——找到了这样的权威,顿时感到思路新奇,兴高采烈。毫无疑问,不久我就决计深入开发和丰富这种种暧昧的感情,愉悦中夹杂着羞辱,发现自己原来是相反相成的集大成和大本营,但我已经预感到,该由我们申明哪些东西可以当作原则来使用。我的意愿被阿尔芒的思考和态度剥去了道德面纱,后来,我如愿以偿,非常重视与警察打交道的方式方法。
我是在马赛遇见贝尔纳蒂尼的。彼此渐渐熟悉了,我就叫他贝尔纳。在我眼里,只有法国警察才称得上神通广大。我当时22岁,而贝尔纳已经30岁了。我想精确地还原他的本来面貌,但我的记忆鞭长莫及,只保留了他给我留下的肉体和精神力量的最初印象。当时,我们都在杜巴诺街的一家酒吧里。一个年轻的阿拉伯人指着他向我推荐。
“那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叉杆掮客,”他说,“他身边总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
当时陪他的那个姑娘看起来很漂亮。要不是有人告诉我他是一个警察,即使与他擦肩而过我也会视而不见。欧洲各国的警察真叫我害怕,所有小偷对此感同身受,而法国警察尤其令我胆战心惊。究其根源,与其说是灾难性错误造成我身临绝境,倒不如说是我天生的、无法改变的犯罪感在作怪。同流氓世界一样,警察世界我从来不敢问津,我头脑清醒(有悟性),岂敢跟警方厮混在一起。要知道,警察世界是一群行踪不定、东奔西跑、腾云驾雾的队伍,处于不断组建过程中,司空见惯却神出鬼没。其中穿警服的摩托队我们都认为是警察的代表,力量的标志。别国的警察且不说,反正我认为法国警察是这样。也许是因为言语相通的缘故,我发现了许多深不可测的黑洞。(它已不再是一支社会的组织,而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力,它直接震撼着我的心灵,搅得我心神不定。只有希特勒时代的德国警察能够真正做到警匪一家。这一威力无比、相反相成的综合体,这千真万确的庞然大物,实在令人望而生畏、胆战心惊。它的强大磁场,长期把我们吸引得神魂颠倒,搅得惊恐万状。)
贝尔纳蒂尼也生活在人世间,看得见摸得着,很可能是一个恶魔组织的昙花一现。这个组织像葬礼葬品一样令人恶心,然而却名扬天下,可与帝王的荣耀相媲美。我看了看他,浑身颤栗起来,发现在这普通的皮囊里有一片我一直求之不得的风水宝地。他有点像过去的鲁道夫·瓦伦迪诺,一头黑发紧贴着头皮,油光可鉴,往左分留出一道又直又白的头路。他很强壮。他的脸面粗糙,有点像花岗岩,我需要他既粗暴又残酷的灵魂。
渐渐地,我体会出他的美。我甚至认为,是我创造了他的美,从警察的概念出发,裁定他美就美在这张脸上。在这个肉体上,警察本来就应是这个样子。对整个警察组织,民间有一种说法更增加了我内心的混乱:
“秘密警察局。他是秘密警察。”
此后我每天设法巧妙地跟踪他,远距离跟他照面。我像春蚕一样吐一根细丝缠着他。他不知不觉被我拉进了我的生活天地。后来我到底离开了马赛。我暗地里却保存着对他一片痛苦又温柔的回忆。两年后,我在圣夏尔车站被捕。警察们对我非常粗暴,指望我能招供点什么。警察局的门打开了,我感到大吃一惊,进的是贝尔纳蒂尼。我害怕他变本加厉对我进行严刑拷打,可他却让他们停止用刑。我恋恋不舍跟踪他时,他从来就注意过我。他可能跟我打过两三次照面,两年过去了,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他之所以让我免受皮肉之苦,决不是出于同情和好心。他跟别的警察一样,凶狠得很。我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保护我。两天后,我被释放了,我设法见到了他。我对他表示感谢。
“您,不管怎么说,您干得很漂亮。”
“哦,很正常。何必折腾你们这些小伙子呢。”
“跟我喝一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