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底迈克西姆要去伦敦赴社交宴会。那是涉及本郡公务的一次宴会,只有男宾出席。他离家两天,让我独个儿留在庄园里。我很担心他这次出门会遇到什么不测事件。在我望着他的坐车在车道拐弯处消失的时候,我似乎真的感到此别将成永诀,以后再也见不着他啦。我指的自然是一场车祸,仿佛下午当我散步回来时,就会见到吓得面如土色的弗里思正在那儿等着向我禀报噩耗,说某个乡村医院的医生已经来过电话。“你一定要鼓起极大的勇气来,”他会这么说。“恐怕你得准备好承受巨大的打击。”
接着又仿佛是弗兰克来了,我们就一起到医院去,迈克西姆已认不出我来。我就这么坐在午餐桌前,胡思乱想这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我想象有一大群本地人士来参加葬礼,围聚在教堂墓地的四周,我自己则倚傍着弗兰克的手臂。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如此真切,以至我连餐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碰.而且一直竖起耳朵,生怕错漏了电话铃声。
下午,我坐在花园的栗子树下,膝上搁着本书,可是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我一看到罗伯特穿过草坪走来,心想一定有电话来啦,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太太,俱乐部来电话,说是德温特先生十分钟前已到了那儿。”
我合上书本。“谢谢你,罗伯特。他这么快就到啦。”
“是啊,太太。一路挺顺利。”
“他没有要我接电话。或者留下什么特别口信?”
“没有,太太。只是说他已平安到达。电话是那儿的门房打来的。”
“知道了,罗伯特。多谢你了。”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再没有晕眩欲吐的感觉。心里的疑惧豁然开释,好似横渡过海峡安然抵达彼岸一般。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所以一等到罗伯特回进屋子,就立刻爬过长自,溜进餐厅,从食品柜里偷了些饼干。一共六块,是巴斯一奥利弗牌的。接着我又随手拿了个苹果。真没想到会饿得这么慌。我走到林子里才开始大嚼起来,生怕在草坪上吃会被窗口的仆人瞧见,那样一来,他们会到厨师面前搬口舌,说什么刚才看见德温特夫人用饼干和水果填肚子来着,想必是不喜欢厨房里做的饭菜。厨师当然就不高兴啦,说不定还会到丹弗斯太太面前抱怨几句呢。
想到迈克西姆已平安抵达伦敦,再加上把那几块饼于吞进了肚子,我心情极为舒畅,甚至莫名其妙地感到快活。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大有无牵无挂一身轻的味道,好比是孩提时代度周末,既不用上课,也不要预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套条旧裙子,穿双帆布鞋,跟邻屋小朋友在附近公共草地上一起玩“猎犬追野兔”的游戏。
我当时的感觉正是这样。来曼陀丽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想必是迈克西姆到伦敦而不在身边的缘故吧。
我竟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为此我颇为吃惊。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希望他离开身边。而现在却如此轻松愉快,步履轻盈,情不自禁地要像孩子那样,连蹦带跳地穿过草地,连滚带爬翻身下坡。我抹去嘴上的饼干屑,大声呼唤杰斯珀。哦,我所以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吧……
我们穿过幸福谷,朝小海湾走去。杜鹃花已经凋谢,皱曲的褐色的残花零落散在青苔地上。风信子花尚未凋零,在山谷尽头处的林子里铺下一层厚实的绒毯,花丛间还不时冒出一些卷曲嫩绿的羊齿草。答藓溢出阵阵深沉的浓香;风信子花飘散着带点苦涩的泥土味。我躺在风信子花旁的茂密草丛中,头搁在手掌上,杰斯珀守在我身边。它气喘吁吁地望着我,样子傻乎乎的,唾液沿着舌头和肥厚的下颚往下滴。林中某处枝头息着几只鸽于。四周一片恬静宁谧。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当你孓身独处时,同样的环境竟会显得那么可爱。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旧日的同窗,坐在我身旁絮叨:“喂,顺便告诉你,前几天我遇到老同学希尔达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打得一手好网球的同学。她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这该多杀风景,多无聊乏味。你就顾不上欣赏身旁的风信子花,也没法侧耳谛听头上鸽子的咕鸣。此刻我不希望有谁呆在身边,甚至迈克西姆也不例外。要是迈克西姆在这儿,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躺着,闭目养神,嘴里还嚼着一根青草。我一定是在一旁察颜观色,留神他的眼神和表情,心中暗自揣摩,这合他的心意呢还是让他感到烦腻,还得不时忖度他在想些什么。而此刻我可以舒舒坦坦地躺着,全然不必为此操心。迈克西姆这会儿在伦敦。以后要是还有机会子身独处,那该有多美!喔,不,我是说着玩的。这种邪念岂非是对爱情的背弃?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迈克西姆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从风信子花丛中站起身来,朝杰斯珀厉声吆喝。我们一块儿出了林子,沿山谷走向海滩。这时正值退潮,大海宁静而遥远。那边的海湾宛若平静如镜的浩瀚湖面。望着此刻的大海,怎能想象出它汹涌咆哮的情景,正如置身于炎夏之中岂能想象寒冬的萧瑟?周围没有一丝儿风,灿烂的阳光泻在轻轻拍岸的海水上;海水漫人礁石之中,形成一泓泓漩水洼。杰斯珀一溜烟爬上礁岩,扭头瞥了我一眼,一只耳朵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副调皮的怪模样。
“杰斯珀,别往那边去,”我说。
它当然不听我的话,放开步子便往那边跑。“这个捣蛋鬼,”我说出声来,接着也纵身翻上礁岩,去追赶杰斯珀,似乎并不是我自己有意要闯到另一侧海滩去的。“唔,可不是?”我暗自嘀咕。“实在没法子。管他呢,反正迈克西姆不在身边。这总不能怪我啊!”我踩着礁石间的水洼,哼着小调向前走,退了潮的小海湾,看起来与涨潮时不一样,不再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狭小的港湾里海水大约只有三英尺深。我想。在这平静的浅水中驾起轻舟,随波荡漾,确是够逍遥的。浮简还在老地方。上面漆着的是绿白两种颜色,这我上回可没有注意到。也许是由于那几天霪雨不止,色彩不甚清晰。海滩上阒无人影。我脚踩圆卵石,来到海湾的另一侧,爬上防波堤的石砌堤壁。杰斯珀俨然像是识途老马。跑在头里。堤壁上安着一只环,一架铁梯自上而下伸入水中。也许那皮筏就曾拴在这儿,而游人也是借这架铁梯上筏子的。浮简就在对面三十英尺的地方,上面还写着什么。我侧过身伸长脖子看上面的字:“Je Reviens”。怪有趣的名字。这不像是一般的船名。不过那艘船原先也许是艘法国造的捕鱼船吧,渔船有时倒是起那种名字的,什么“平安归来”啦,“我还安在”啦,等等。“Je Reviens”——“我归来”。不错,这是个挺吉祥的船名,可惜用在那条船上并不恰当,因为它一去不复返啦。
如果越过海岬处的灯塔,在那边的海湾航行,一定是够冷的。这儿海水平静如镜,可是那边海岬处,即使在今天这样风和日丽的日子,潮水也在奔腾不息,水面卷起一层白色的碎浪。小船一旦绕过海角,驶出陆地环抱的海湾,就得听凭风浪摆布,东倒西歪。海水也许会哗哗扑上船来,在甲板上漫溢横流。手扶舵桐的驾船者也许会拭去溅在她眼睛和头发上的水花,抬头向那绷得紧紧的风帆扫一眼。不知道那艘小船漆的是什么颜色,说不定也是绿白双色,和那个浮筒一样。船身不很大,有个小船舱,弗兰克曾这么对我说过。
杰斯珀用鼻子唤着那架铁梯子。“走吧,”我说,“我可不想跟着你转了。”我沿着港湾的堤壁走回海滩。林子边上的那座小屋显得不像上一次那么遥远,那么森然可怕。这种变化是由太阳引起的。今天,没有淅沥的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顺着海滩朝小屋缓缓走去。说到底,那不过是座普通的小屋,里边又没住人,一点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一段时间不住人,总会显得潮湿、阴森,连新盖的平房和别墅也不例外。况且,他们还在这儿举行过月夜聚餐之类的娱乐活动。周末来客也许常上这儿来游泳遣兴,随后乘船在海面上兜风巡游。我站定身子。朝屋前那座无人照看的爬满尊麻的庭园打量了一番。得派人来清理一下。差个园丁来,不该它丢在一边,荒芜成这般模样。我推开庭园的小门,走到屋子门前。屋门虚掩着。我清楚地记得,上回我是把门关严的。杰斯珀吠叫起来,把鼻子凑在门沿下一个劲儿嗅着。
“别这样,杰斯珀,”我说。它还是死劲在唤个不停,把鼻子探进门框里。我推开门,朝里边张望。屋里还是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一切依然如旧。蜘蛛网依然挂在船模的索具上。不过,屋子尽头那扇通向船库贮藏室的门却开着。杰斯珀又汪汪大叫起来,贮藏室里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杰斯珀狂吠着从我跨下窜入屋内,随即朝洞开着的贮藏室门猛扑过去。我跟在它后面朝里走了几步,然后犹豫不决地站在屋子中央,心儿怦怦直跳。“杰斯珀,回来,别像个傻瓜,”我说。它站在门口,仍狂怒地吠叫不停,声音近乎歇斯底里,贮藏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像是耗子。如果是耗子,狗一定早扑上去了。“杰斯珀,杰斯珀,过来,”我说。可是它不肯过来,我提起脚步慢慢朝贮藏室门口走去。
“里面有人吗?”我问。
没有回答。我弯下身,把手按在杰斯珀的颈圈上,从门边探头向里张望。有个人坐屋角里,身子靠着墙。瞧他那缩成一团的模样,似乎比我更胆颤心惊。原来是贝恩。他想把身子藏到一张船帆的后面去。“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对他说。他傻乎乎地朝我眨巴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
“我没干什么,”他说。
“安静下来,杰斯珀,”我一面呵责,一面用手捂住它的口勒;我解开自己的皮带,穿进颈圈将狗牵住。
“贝恩,你想要什么?”我又问了一声,这回胆子壮了些。
他没作声,只是用他那双白痴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看你还是出去的好,”我说。“德温特先生不喜欢有人到这屋子里走动。”
他摇摇晃晃站起身子,鬼头鬼脑地咧嘴傻笑,还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背后。“贝恩,你手里拿着什么?”我说。他像孩子似地乖乖把另一只手伸给我看。他手里拿着根钓丝。“我没干什么,”他又咕哝了一遍。
“这根钓丝是这儿的吗?”我说。
“嗯?”他说。
“听着,贝恩,”我说,“你想要这根钓丝,拿去得了。不过以后可别再拿了。拿人家的东西,不是诚实人干的。”
他没吭声,光是朝我眨巴着眼睛,不安地扭动身子。
“过来,”我口气坚决地说。他跟着我走回大房间。杰斯珀已不再吠叫,只顾嗅着贝恩的脚后跟。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呆下去,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阳光下,贝恩拖着脚步,跟在我后面。我随手把门带上。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贝恩说。
他把钓丝当宝贝似地攥在胸口。“你不会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他问。
这时我才看到他害怕得浑身直打哆嗦。他双手颤抖,像哑巴似地用哀求的眼光死死盯着我。
“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
“我没干什么呀,”他又说了一遍。“对谁也没有说过。我不想被人送进疯人院。”一滴眼泪顺着肮脏的腮帮子滚下。
“好的,贝恩,”我说。“谁也不会撵你走的。不过,你以后可别再上那屋子去了。”
我转身走开,他又追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来,来,”他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他傻笑着。他伸出手指朝我一招,随后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着他走过去,看他弯下身子把礁石边的一块扁石头搬开。石块下有一小堆贝壳。他挑了一颗递给我。“这是给你的,”他说。
“谢谢,真漂亮,”我说。
他又咧嘴笑了,还不住地抓耳挠腮,刚才的恐惧全没了。“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说。
我心里一惊,又低下头望着那颗贝壳,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你可不像另外一位,”他说。
“你说的是谁?”我问。“什么另外一位?”
他摇了摇头,目光又显得躲躲闪闪。他伸出手指,搁在鼻子上。“她个儿挺高,皮肤黑黑的,”他说。“她真让人觉得是条蛇哪。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她。到了晚上她就来了。我看到她的。”停了停,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沉默不语。“有一回,我朝屋里张望,瞧见了她,”他继续说。“她冲着我发火了。她说:‘你不认识我,对吗?你从没在这儿看到过我,以后也不会再看到我。要是我以后再发现你在窗口偷看,我就差人把你送到病人院去。’她又说:‘你是不想去的,是吗?疯人院那儿待人可凶呢。’我说:‘我什么也不说,太太。’我还这样碰了碰我的帽子呢。”他拉了拉头上那顶防雨布做的水手帽。“现在她去了,是吗?”他焦急地问。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谁,”我慢腾腾地说。“没人会送你进疯人院的。再见吧,贝恩。”
我转过身子,牵着杰斯珀沿海滩走上小路。可怜的家伙,谁都看得出他有些痴呆,语无伦次。谁会拿疯人院来吓唬他这样的人呢,似乎不大可能。迈克西姆说过他是个文痴,不会惹事的。弗兰克也这么说过。也许是他曾听到家里人议论过他的情况。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
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
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
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
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
“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淫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
“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
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