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
西蒙.波娃 Simone de Beauvoir
第十七章 母亲 Page 1

 

女人是在做母亲时,实现她的生理命运的;这是她的自然“使命”,因为她的整个机体结构,都是为了适应物种永存。但我们已经看到,人类社会绝不会完全听任自然的摆布。近百年来,生殖功能尤其不再完全受生物学机遇的支配,而是开始处于人类主观意志的控制之下。某些国家已正式采用了科学的避孕法;受天主教影响的国家则是在私下实行:或由男人采用coitus interruptus[中断性交),或由女人于性交后把精子清除出身体。这些避孕形式往往是情人们或已婚夫妇之间产生冲突与怨恨的根本原因;男人不喜欢在那欢娱的片刻还非要提防着不可,而女人也讨厌那麻烦的冲洗任务;他抱怨女人的身体生育力太强,而她则害怕男人冒险将生命的种子置入她的体内。当她尽管采取了种种预防措施,结果还是发现自己“被捉住了”时,他们俩都会大惊失色。这种情况在避孕方法尚属原始的国家时有发生。于是只好诉诸于一种特别绝望的补救方法:人工流产。

堕胎即使在允许避孕的国家也是不合法的,所以远非被经常采用。但在法国,做这种手术却为许多女人不得已而为之,并且经常干扰着她们大多数人的爱情生活。

资产阶级社会可以用来大做虚伪文章的题引B少;堕胎被认为是叛逆罪,甚至连提提都是下流的。作家去描写女人分娩时的快活与痛苦是对而又对的,但若是他描写了堕胎时的情形,便会被指责为热衷于污秽,以卑鄙的眼光表现人性。目前法国每年的堕胎人数和出生人数一样多,因而这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以至实际上必须把它看做是经常潜伏于女人处境的危险之一。然而法律坚持认为这是不正当行为,因而要求这种细致的手术只能秘密进行。

没有比反对堕胎合法化的论点更荒谬的了。有人坚持认为,这样的手术很危险。但诚实的医生却和马格努斯·希尔施费尔德一起承认,“堕胎如在医院由称职的专家来进行,且有适当的预防措施,就不会有刑法所断言的那种严重危险”。另一方面,目前实际采取的那种堕胎方式,却给女人带来了严重的危险。由于做堕胎手术的医生缺乏熟练的技术以及手术条件恶劣,造成了许多意外事故,有些甚至致人以死命。

被迫做母亲只会把不幸的婴儿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他们的父母将无法抚养他们,他们将会变成靠接受社会救济为生的人,或“儿童殉道者”。必须指出,我们的社会虽然十分注意保护胎儿的权利,但孩子一旦出世,就会对他们漠不关心;我们的社会宁肯对堕胎者进行彻底调查,也不去改造声名狼藉的所谓“社会救济”制度;那些应对孩子受百般折磨负责的人可以逍遥法外;社会对孤儿院和私人收养者的令人发指的野蛮暴行视而不见。如果说社会并不承认胎儿属于怀孕的女人,那么另一方面它却同意孩子是属于父母的一种物品,他们可以任意加以摆布。前不久,就在同一个星期里,一个外科医生由于被指控犯有堕胎罪而自杀身亡,而另一个几乎把自己的儿子打死的父亲,却只被判了三个月监禁,且是缓期执行。最近,有一个父亲不照顾他的儿子,任其死于喉炎;还有一个母亲拒绝请医生为女儿看病,因为她要完全服从上帝的意志:在举行葬礼时孩子们向她扔石头;然而在记者表达他们的义愤时,一些有身份的人却抗议说,孩子是属于父母的,外人不得进行干预。公开的报道表明,这种态度所导致的结象是,法国有上百万儿童的身心处于危险状态。北非的阿拉伯女人无法采用堕胎方法,她们生的孩子十有七八都夭折了。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由于这种可怜而荒唐的多育扼杀了她们作为母亲的情感而感到不安。如果这一切有利于道德,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观念?此外还应当说明,那些对胎儿生命表示极郑重尊重的人,也正是那些极热衷于把成年人送到战场上去送死的人。

反对堕胎的实际理由没有任何考虑的必要;至于道德上的理由,归根结底是天主教的论点:未出世的孩子具有灵魂,如果未经洗礼就中断他的生命,这个灵魂就绝无升入天堂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教会虽然时常允许杀死成年人,例如在战争和执行死刑时,却以毫不妥协的人道主义来对待尚处在胎儿期的人。在这里,未经洗礼固然不可以获得赎罪,但圣战时代的异教徒也同样未经过洗礼,可是杀死他们却受到热情的鼓励。毫无疑问,宗教裁判所的受害者们,要比今天被送上断头台的犯人和死在战场上的士兵,更并非是全都能蒙受天恩。

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教会都会把问题推到上帝思典上面;它承认人只是上帝手中的工具,拯救灵魂要在人和上帝之间加以解决。那么为什么不许上帝接受胎儿的灵魂升入天堂?只要得到教会会议批准,上帝就不会对此表示异议,就像在辉煌时代以宗教名义屠杀异教徒时,他并没有表示异议一样。

事实上这种障碍是一种古老而顽固的传统,与道德毫无关系。此外我们也必须认真考虑我在前面有机会提到的那种男性虐待狂。鲁瓦博士1943年献给贝当的那本书是个十分明显的例子,它是不诚实的不朽范例。作者以慈父般的忧虑坚持认为堕胎是危险的,然而又认为剖腹产最有益于健康。他赞成把堕胎视为犯罪而不是过失;甚至在需要采取医疗措施时——即怀孕给母亲的生命或健康造成威胁时,他也不许堕胎。他声称,在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之间进行抉择是不道德的,基于这种论点,他奉劝母亲作出牺牲。他断言胎儿不属于母亲,而是一个独立的人。然而这些“有正义感的”医生们在为母亲大唱赞歌的同时,却又认为胎儿是母体的一部分,并不是对母体有害的寄生虫。从某些人极力拒绝接受一切有利于妇女解放的事物可以判断出,反女权主义现在仍很猖狂。

此外,使许多年轻女人注定死亡、不育和病弱的法律,完全无法保证生育率的增长。赞成和反对堕胎合法的人都认为,强制性法规已经彻底失败。在法国,据权威人士认为,近几年每年的堕胎人数平均约为100万,而且其中2/3是已婚女人。因手术秘密和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人数,虽然还不知道,但肯定很大。

有时堕胎被称为“阶级犯罪”(class crime),这不是没有道理的。避孕知识在中产阶级当中已得到广泛普及,浴室的存在使得这种知识,比在连自来水都没有的工农家庭,更容易得到实际应用;中产阶级的年轻女人比要其他阶层的妇女谨慎;而且对于生活在舒适环境里的人来说,婴儿也不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贫困、住房拥挤以及女人对家外工作的需要,是一些最常见的堕胎原因。看来夫妇有了两个孩子一般就会决定节育;所以可恶的堕胎女人,同时也是抱着两个金发天使的伟大母亲:她是同一个人。但在低收入的群体当中,无论有着多么迫切的需要,流产和堕胎对所有相关的女人也还都意味着绝望、听天由命和巨大的痛苦。

这种折磨的严重程度,因环境不同而有着很大的不同。正式结婚或身为情妇过着舒适生活的女人,肯定会得到男人的资助,她有钱,有亲戚,因而条件会十分优越。首先,她会比别人更容易得到忠告去做“医疗性的堕胎”,必要时,她还可以到瑞士去旅行,因为瑞士对堕胎持自由和宽容的态度。在目前的妇科知识水平下,这种手术若是在各种消毒技术皆很优越的条件下由专家进行,必要时若使用麻醉剂,便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她就是得不到正式的合作,也会得到私下的帮助,而这对她同样是安全的:

她很有门路,有足够的钱去换取精。动的照顾,而且她不必等到怀孕很久才去堕胎;她会得到认真地护理。某些特权者断言,小小的意外反而会对健康有好处,可以使气色变得更好。

但另一方面,极少有那种悲惨的处境,能比处在孤苦伶仃境遇的少女,更让人可怜的了。为了消除周围人们认为的那不可饶恕的“错误”,她只能采取“犯罪”行动。这正是每年法国约30万女雇员、女秘书、女大学生、女工和农妇身上发生的事情。做非法母亲,甚至在今天,也还是一种极大的罪过,许多人宁肯去自杀,或者去做杀婴犯,也不肯去做非法母亲,而这意味着,任何一种刑罚,都无法阻止她们“打掉”尚未出世的婴儿。诱奸是个很普通的故事,通常是多少有点无知的女孩子,被一个不负责任的情人引诱,直到发生那种几乎木可以避免的事情;随之而来的便是不得不向家人、朋友和雇主隐瞒实情,再后来就是堕胎。

堕胎固然可怕,但它也是唯一可能采取的逃避后果的手段。

说服女人打掉孩子的往往是诱奸者本人。情况不外乎如此:

或者她发觉自己怀孕时,他可能已经把她抛弃,或者她可能非常希望对他隐瞒这件丢脸的事,或者她可能发现他无法帮助她。有时她会拒绝生下这个孩子,可是并非没有遗憾;由于某种原因——也许是由于她未能当机立断打掉胎儿,也许是由于她没有门路,或者是由于她没有现款,服用无用的药物而失去了时间,她可能要在怀孕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后才去打胎;这时堕胎要比前几个月危险、痛苦和将就得多。女人对此很清楚,所以她在试图解脱时会感到极度痛苦和绝望。在农村,几乎没有人懂得使用探针;

“失足”的农妇让自己从谷仓梯上或者从楼梯上摔下来,结果往往摔伤而又白费功夫;有时人们也可能会在篱笆下或阴沟里发现被勒死的婴儿的尸体。

城市妇女倒是相互帮忙的,但要找一个非专业的堕胎者也并非总是那么容易,更何况还要凑够足够的钱。所以孕妇经常求助于女友,要不就索性自己来动手术。这些非专业的堕胎者往往是不称职的,在使用探针或织针时很容易引起穿孔。一位医生告诉我,有个厨师很无知,她本想往子宫里注射醋液,却注射到膀光里面去了,结果疼得死去活。这种堕胎手术,开始得很粗鲁,进行得漫不经心,所以往往比正常的分娩更为痛苦,也许还会伴随着濒于癫痫发作的神经紊乱,可能引起严重的内部失调,也可能造成致人于死命的大出血。

柯莱特在《格里比奇》里,描写了一位音乐厅里的舞蹈演员,在她母亲的无知操纵下所遭受的不堪忍受的痛苦;她母亲说,标准疗法是先喝浓浓的肥皂液,再跑上个15分钟。此类疗法在试图打掉胎儿时常常要了母亲的命。我听说一个速记员,因不敢求人帮忙,泡在血水里不吃不喝,在自己的房间里呆了四天。

很难想像哪种遗弃,能比夹杂着死亡、犯罪和羞耻的威胁的遗弃更可怕的了。对于贫困但已结婚的女人来说,只要她们的堕胎行动征得了丈夫同意,而又没有经受无用的良心谴责的折磨,这种痛苦就不会那么强烈。关于这最后一点,一个社会工作者告诉我说,她那个地区的女人都在互相交换意见,互相借用工具,互相协助,仿佛堕胎和割鸡眼一样简单。但是她们不得木忍受严重的肉体痛苦;医院不能不去接受一个开始流产的女人,但在她疼痛时和最后给她做刮宫术时,却不给她使用任何止痛剂,以便对她进行残酷的惩罚。似乎这种迫害并未激起女人的义愤,因为她们只是太习惯于受苦了;但她们对于自己日益蒙受的耻辱是很敏感的。她们要接受的手术须秘密进行并且是犯罪这个事实,增加了这种手术的危险性,使它有一种令人感到卑贱和痛苦的性质。痛苦、疾病和死亡都具有惩罚的表象:我们都知道,在受苦与折磨、意外与惩罚之间有着多么重大的差别;这种种危险,使女人深感自己是罪有应得,而这种对痛苦和越轨的解释,尤其令人感到痛苦。

对这出戏剧的道德方面的感受强度,要依环境而定。对于高度“解放”的女人来说,这几乎不会构成什么问题,因为她们有办法,有社会地位,有她们自己的开明社交圈子;就是对于那些饱受穷困潦倒之苦的女人来说,这也几乎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她们蔑视资产阶级的道德。这只不过是在经历一个令人感到有点不快的时刻,这个时刻是必须经历的,如此而已。但是许多女人仍在受着一种道德的威胁,对于她们来说,这种道德尽管无法成为她们的行为规范,可仍有很高的地位;她们在心里还是尊重她们所违犯的法律的,所以她们为这种违法行为深感痛苦,她们的痛苦因不得不找一个同谋者而加深。

首先,她们要蒙受乞求和卑躬屈膝之辱:她们要为找门路去求人,她们要去求医生和助产士照顾自己;她们要冒被傲慢拒绝之险,或者她们要在下流的同谋者面前把自己的身体暴露无遗。蓄意请别人从事非法行动,是大多数人所不熟悉的经历,也是令女人处在又羞又怕的困窘中的经历。说心里话,她往往不愿意中止妊娠,尽管她又千方百计地这样做。她在自相矛盾。她的本意可能完全是想要个孩子,可她又去阻止孩子的出世;即使她没有一点做母亲的主动欲望,她仍然会对她的这种可疑行为感到不安。因为尽管堕胎事实上不等于谋杀,但基于同一观点,也还是不应当把它看做纯粹的避孕方法;已经发生的事情无疑正在发展,而这个过程的的确确被终止了。

有些女人会永远无法忘掉这个尚未出世的孩子。海伦·多伊奇举了一个已婚女人的实例,换个角度看,她的心理是正常的,她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被迫两次失去已怀三个月的胎儿,于是觉得自己有义务给每个胎儿立个小墓碑。后来她生了几个孩子,然而她仍然虔诚地去照看这些墓碑。如果流产是有意引起的,女人会更有理由产生一种有罪感。童年的那种在出于嫉妒而希望刚出生的弟弟死去之后而产生的自责感,现在会重新出现,女人会对杀死一个婴儿感到有罪。病态的忧郁可能是这种有罪感的表现。其他女人则可能会由于堕胎而产生自残的感觉,对同意或要求进行这种摧残的男人怨恨不已。在多伊奇夫人援引的另一个实例,有一个女孩子深深地坠入情网,由于担心影响情人的前途而坚持堕胎;但后来她拒绝再见到他,她觉得自己牺牲得太多了。如果说像这样明确断绝关系是十分少见的话,那么在另一方面女人会变得性冷淡,不论是和一般的男人在一起,还是和使她怀孕的那个男人在一起。

男人对待堕胎的态度往往是轻率的;他们认为,这不过是凶残的大自然降给女人的一种灾难,因此,并没有意识到所涉及到的价值。求助于堕胎的女人要和女性价值分道扬镇,就同时也需要完全彻底地和男人所确立的伦理观念决裂;倘若如此,她的整个精神世界都会崩溃的。从孩提时代起,女人就被反复告知说,她仅仅是为了生育才被造出来的,对伟大母亲的歌颂不绝于耳。她的处境所存在的种种缺陷(如月经、疾病之类等等)和烦琐家务所带来的种种烦恼,都会由于她具有能够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神秘特权,而被证明是正当的。

如今,男人却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为了不妨碍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的职业,就要她放弃她身为女性所取得的伟大胜利!

孩子不再是无价之宝,生育也不再是神圣的职能;这种细胞增殖变成了偶发的讨厌事件;

这是女性的又一缺陷。相比之下,每月来一次的麻烦反倒似乎是件幸事:现在月经再度来临被翘首以待,而这月经曾使少女感到恐怖,后来她又为此感到安慰,因为她有可能享受到做母亲的欢乐。即使女人同意堕胎,甚至急欲堕胎,她也会觉得这是她女性气质的一种牺牲:

她被迫在她的性别里看到一种祸根,一种虚弱,一种危险。有些女人把这种否定推向极端,在经历堕胎的精神创伤之后,变成了同性恋者。

此外,如果男人为更成功地实现他的男人命运而要求女人牺牲生殖潜能,那么他就会暴露出男性道德规范的虚伪性。男人普遍阻止堕胎,但一旦涉及到个人,他们又会把堕胎作为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予以接受;他们可能会采取一种无所顾忌的玩世不恭态度,自己反对自己。但女人通过自己受伤的肉体,可以感受到这种矛盾;就公开反抗男性的不诚实来说,她通常是太怯懦了;她认为自己是不公正的受害者,这种不公正使她违背自己的意愿成为罪人,同时她觉得自己受到玷污和羞辱。她以具体的直接形式,以她自己的身体,体现了男人的错误,但他却总是摆脱错误,把它推到她身上;他不过是用乞求、威胁、通情达理或愤怒的口吻说上几句,但很快就会把这些话忘得一干二净;而她却要用痛苦和血泪来理解这些话。有时他什么话也不说,一走了之;但是他的沉默和出走,更明显地违反了男性所确立的全部道德规范。

“不道德的”女人是讨厌女人的人最热衷谈论的题目,但这个题目并没有什么玄妙之处;

对于男人公开加以颂扬而私下却加以蔑视的专横原则,她们心里怎么能不怀疑呢?她们学会了不再相信男人说的话,无论是赞扬女人的,还是赞扬男人的:她们唯一相信的就是被掠夺的流着血的子宫,撕成碎片的深红色的生命,就是这个已不复存在的孩子。正是第一次堕胎,让女人开始“懂得了”这一切。对许多女人来说,世界将绝不会和以前一样。然而,由于没有普遍实行有效的避孕,堕胎在今天的法国,仍是那些不愿意让注定面临悲惨和死亡命运的孩子出世的女人,所能够采取的唯一手段。如斯特克尔十分公正指出的:“不准许堕胎的法律是不道德的,因为每时每刻都必然有人违犯它。”

避孕与合法堕胎,使女人有可能自由地承担做母亲的义务。就目前而言,女人受孕部分取决于自愿,部分取决于偶然。鉴于目前人工授精尚未普遍采用,想做母亲的女人——因为缺乏同男人的接触,或因为她的丈夫无生育能力,或因为她本人无法怀孕,可能不会如愿以偿。另一方面,女人又往往发觉自己是被迫生育的,违背了她自己的意愿。对怀孕和做母亲的体验,依女人实际态度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这种态度可以是反抗的、听天由命的、心满意足的或是热情的。应当看到,年轻母亲的公开决定和声明并不总是与她内心的欲望相一致。

年轻的未婚母亲也许会被突如其来的、不得不承受的物质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从而万念俱灰;不过她也可能通过自己的孩子,去实现深藏于内心的梦想。另一方面,对怀孕采取欢迎态度并感到快活和骄傲的年轻已婚女人,也可能会由于受她不愿意公开承认的幼年魔念、幻想和回忆的影响,而在内心深处对怀孕感到恐惧和厌恶。这就是女人为什么保守这方面秘密的原因之一。她们之所以保持沉默,部分是由于她们喜欢让自己为神秘所笼罩,喜欢那种唯独她们才有的体验;然而她们也为她们所感受到的矛盾和冲突所困扰。如南希·黑尔所说:

“对怀孕的成见是梦,它和临产痛苦之梦一样会被完全忘却。”这些复杂的真相,当时她们都很清楚,后来又被忘得一干二净。

如我们看到的,从童年到青春期,女人对母性的态度经历了几个阶段。对于小女孩,做母亲是奇迹和游戏,布娃娃代表未来的孩子,她可以占有它,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它;对于少女,做母亲则似乎威胁了她所珍视的完整人身,有时会遭到蛮横的拒绝。有时她怀着对怀孕的幻觉和种种焦虑,既害怕又渴望做母亲。有些女孩子喜欢对她们所照料的孩子行使母亲的权威,却无意承担其各种责任。也有些女人一辈子都持这种态度,她们害怕自己怀孕,却去当助产主、护土、保姆和忠实的阿姨。还有些人并非讨厌做母亲,而是由于对爱情生活或事业的过分专注才没有去做母亲。或者她们担心孩子会成为她们本人或她们丈夫的一种负担。

女人常常有意努力不让自己怀孕,不论是通过回避一切性交,还是通过采取避孕措施;

但也有些不承认自己害怕生育以及心理的防御反应确实在阻止怀孕的实例;通过医学检查,经常可以发现源于神经系统的机能紊乱情况。是接受怀孕,还是回避怀孕,取决于和对怀孕的一般态度相同的因素。在怀孕期间,女人的生育梦想和青春期焦虑又开始出现了;其感受方式,依女人与她母亲、她丈夫及她本人的关系而极其多种多样。

女人在轮到自己做母亲时,在某种程度上,她便会取代她自己的母亲:这意味着她的彻底解放。她若真诚地希望做一个母亲,就会为自己怀孕感到喜悦,鼓起勇气独自走完怀孕的全过程;但她若仍在受着母亲的支配,并且很愿意接受这种支配,那么她就会相反,把自己置于母亲的掌握之中;这时她就会觉得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和兄弟姐妹没有什么两样,并不是她自己的后代。她若是既希望又不敢解放她自己,就会唯恐孩子不会解救她自己,重新把她自己给禁锢起来,这种焦虑甚至会引起流产。而那种对童年所仇恨的母亲的有罪感,也可能或多或少地给怀孕带来不利影响。

女人同孩子父亲的关系也同样重要。一个业已成熟并且独立的女人,可能想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孩子。我就知道一个人,她一见到英俊的男人,眼睛里就会放出快活的光辉,这并非出于性的欲望,而是因为她断定他是个好父亲;这类人是热衷做母亲的女英雄,她们对人工授精的奇妙前景十分热心;如果这种类型的女人嫁给孩子的父亲,她会拒绝让他拥有对他们后代的任何权利;她会极力像劳伦斯《耳子与情人》中的保尔的母亲那样,在她本人和他们共同后代之间,建立一种排他性的联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女人接受新责任时,需要得到男性的支持;只有男人对她专心致志,她才会愿意对刚出生的孩子专心致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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