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准和处在月经不洁中的女人发生各种性关系,是最严格的禁忌之一。在各种文化中,冒犯者本人被认为在某个经期是不洁的,或者为了赎罪要过严格的苦行生活。人们认为,男性的精力与活力可能会由于女性本原处于力量顶峰而被破坏。男人隐隐感到,在他占有的女人身上看到母亲的可怕本质是令人厌恶的,他决意把女性的这两个方面分开。于是普遍产生了禁止乱伦的法律,它表现为对异族通婚的规定或较为近代的形式。这是男人在她特别热衷于自己的生殖角色时——月经期、孕期和哺乳期H向于避开她的原因。恋母情绪(对它应重新加以解释)并不否认这种态度,反而含有这层意思。只要女人代表世界的以及模糊的有机发育的隐隐根源,男人就会在她面前处于守势。
不过也正是借助于这个幌子,女人才使她的群体既能脱离宇宙和众神,又能继续与其保持联系。今天她在贝都因人和易洛魁人那里仍然在保障着田地的肥沃。在古希腊,她能听到地下的声音,听懂风和树的语言:她是皮提亚(h讪,女巫,女预言家;死者和众神借她之口讲话。她至今仍保持着这种预言的魔力:她是神婆、看手相者、扑克算命者和千里眼,她是有灵感的人;她能知道人们想说出的愿望,她能看到幽灵。当男人感到需要重新置身于动植物生活,如安泰为恢复体力而触摸大地,他们就会求助于女人。在希腊和罗马的理性主义文明中,对地狱的崇拜始终存在。这些崇拜与正式的宗教生活一般相去甚远,如在埃莱夫西斯(Eleusis),最后甚至具有神秘仪式的形式:它们的含义和崇拜太阳的含义相反。在对太阳的崇拜中,男人坚持自己的独立的、精神性的意愿。但这两种崇拜也是互补的。男人试图通过狂喜来摆脱孤独:这是神秘仪式、酒神节狂欢、酒神崇拜者的结果与目的。在一个重新被男性征服的世界上,是一位男神,狄俄尼索斯(DIOnysis),篡夺了伊西塔的。阿斯塔尔忒的无节制和木可思议的权力;但她们仍是围着他的偶像纵情狂欢的女人:疯狂的女人、酒神的女祭司和崇拜酒神的女人,使男人处于神圣的醉态,处于祭神的疯狂激动。宗教娼妓也在扮演相似角色:这是一个释放而又疏导生育魔力的问题。今日民间节目仍以纵欲为特征。女人在这里不仅是一个给人以快感的客体,也是达到狂妄自大、放荡不羁状态的工具,而个体在这种状态中超越了自我的界限。G·巴塔耶写道:“一个人在走火火魔的、悲剧性的、‘盲目惊叹’的自我当中所深深占有的东西,除非在床上,不会在任何地方重新找到。”
在发泄性欲时,男人抱着他的爱人,想陶醉于她肉体的无限神秘之中。但我们已经看到,另一方面,他的正常性欲倾向于割断母亲同妻子的联系。他对生命的神秘魔力感到厌恶,而他自己的生命却是用大地的芳香可口的果实养育成的,这些果实给他带来了快活。他希望把它们当成他自己的;他渴望维纳斯重现于大海。父权社会第一次把女人揭示为妻子,因为最高创造者是男性。在做人类的母亲以前,夏娃是亚当的伙伴。她被赐予男人,于是他可以占有她,使她受精,就像他拥有土地并使它肥沃那样。通过它,他让整个自然成为他的王国。男人在性行为中所追求的,不只是一种主观的短暂快感,他还希望征服、获取和占有。拥有女人就是去征服她。他插入她的体内,犹如犁头插入犁沟。他甚至在占有并耕作土地时就占有了她;他劳动,他栽培,他播种:这些形象和书写一样古老。从古到今可以举出数以千计的例子:“女人似田地,男人如种子”,摩奴法典说。在安德烈·马松(Anthe Masson)的一幅画中,有个手拿铁铲的男人,在女人阴户状的花园里挖地。女人是丈夫的猎物,为他所占有。
男性在恐惧与欲望之间,在担心受无法制约力量的支配与希望战胜这种力量之间犹豫不决。这种犹豫十分明显地反映在处女神话当中。由于时而为男性所恐惧,时而为他所渴望乃至需要,处女似乎是女性神秘的最完美形式。因而她既是它的十分令人不安的表现,也是它的令人神迷的表现。男人是否要妻子在嫁给他时是处女,这要随他是否认为自己能够征服这种合围力量而定。在女人大权在握的原始社会,支配着他的是恐惧,让女人在新婚之夜以前失去处女贞操是适当的。马可·波罗在谈到藏人时说,“他们没有一个人希望娶一个身为处女的姑娘为妻。”这种拒绝有时可以得到合乎情理的解释:男人不愿意要一个还不曾引起男性欲望的妻子。阿拉伯地理学家埃尔·贝克里(EI Bedri)提到斯拉夫人时说,“若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妻子是一个处女,就会对她说:‘要是你有一点儿可取之处,男人就会向你求爱,你的处女贞操就会被人夺走。’于是他把她赶出家门,将她遗弃。”甚至还据说,有些原始人只同已做了母亲从而证明有生育力的女人结婚。
但是,这些广为流传的迫使处女失去贞操的习俗,它们所基于的真正动机,却是神秘的。有些人想像,阴道里有一条蛇,它在处女膜刚破时会把丈夫咬住。有些人则把可怕的魔力归咎于阴道里流出来的血,这血与经血有关,同样可以摧毁男人的生殖力。这类想像表达了这样一种观念,即女性本原未经损害时更有力量,更具威胁性。
对它应重新加以解释)并不否认这种态度,反而含有这层意思。只要女人代表世界的以及模糊的有机发育的隐隐根源,男人就会在她面前处于守势。妓院也突出了城市的所有魔力。女人是田野和牧场,但也是巴比伦。这种观念清楚表现在骑士传说中。
有些实例没有提出让处女失去贞操的问题。例如在马林诺夫斯基则所描述的特罗布里恩群岛的岛民当中,女孩子根本就不是处女,因为从幼年就允许她们玩性游戏。在某些文化中,母亲、姐姐或一些已婚女人有条不紊地破坏少女的贞操,于她的整个童年时代都在扩大她的阴道口。另外,破坏处女贞操也可能在青春期进行,女人用木棍、骨头或石头捅破处女膜,不过这只被视为是进行一次外科手术。在其他部落,女孩子在青春期受到野蛮的启蒙:男人把她拖到村外,以强奸或物件夺取她的处女贞操。一种常见的礼仪是,把处女赐予过路的陌生人——不论是认为陌生人对只威胁该部落男性的超自然力满不在乎,还是认为何种魔鬼将在陌生人面前被释放出来。祭司,或医师、酋长、族长,在新婚前一夜夺走新娘的处女贞操,更是司空见惯的。在马拉巴尔海岸,婆罗门教徒就负有这种义务。听说他们在履行这种义务时没有快感,所以要求有很高的报酬。众所周知,所有圣物对俗众都是有威胁的,但被奉为神圣的人都完全可以触摸它们。因而可以理解,祭司和部落首领能够征服丈夫必须加以防范的邪恶力量。在罗马,这一习俗残留下来的只是一种象征性的礼仪:让未婚妻坐在普里阿普斯(Naplls)石像的阴茎上;这样做也许是为了达到双重目的,即增强她的生育力和吸收她身上所携带的两种有魔力的(因而也是邪恶的)液体。丈夫可以用一种不尽相同方式来保护自己:他自己去破坏处女的贞操,但这要在礼仪中进行,以使他在日后关键时刻不受伤害。例如,他可以当着全村人的面,用木棍或骨头来做这件事。在萨摩亚,他用裹着白布的手指捅破处女膜,然后把这带血的布撕成碎片,分给在场的人。或者也可能允许丈夫以正常方式破坏妻子的处女贞操,但3天内不能在她体内射精,这样生殖微生物便不会被处女膜破裂时流出来的血所玷污。
由于得到重新评价(这一评价在宗教领域是经典的),在不那么原始的社会,阴道里流出来的血成为一种吉祥的象征。在法国,有些村落仍保持着新婚后第二天早晨在亲友面前展示有血迹的床单这一习俗。在父权社会,男人成为女人的主人,而野兽和未被征服的自然力的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力量,对于可以将其驯服并且拥有它的人来说,也就成为很有价值的特性。男人把野马的奔放激情,把电闪雷鸣,把飞流直下的瀑布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变成了通往幸福的手段。所以他希望原封不动地占有女人的所有财富。在少女必须保持贞操的强制性要求中,无疑有合理动机在起作用:和妻子的贞洁一样,未婚妻的清白也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如此,父亲以后才不会冒着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他人的孩子的风险。但是在男人把妻子看成他个人的财产时,对处女的要求还有更直接的理由。首先,积极实现占有观念是永远不可能的;的确,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拥有任何一个物或任何一个人,于是他便想以消极方式确立所有制。坚持某物归他所有的最可靠方式,是阻止别人使用它。在男人看来,没有什么比从未属于过任何人的东西更值得向往的了:所以征服仿佛是唯一的、绝对的事情。处女地永远令探险者人迷;由于想攀登天人攀登过的顶峰,甚至由于仅仅想开辟一条向上攀登的新径,每年都有登山者丢掉了性命。好奇使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下到尚未查明的地下洞穴的深处。男人已使用的物品成为一种工具,它被割断了与自然的联系,失去了十分深刻的性质:在奔腾不息的洪流中,比在常见的泉水中有更大的希望。
处女的身体有一股僻远山泉般的清新,一副欲放蓓蕾般的娇容,一种太阳永远照不到的珍珠般的光泽。洞穴、神殿、神秘的花园——男人如孩子一般都深深地迷信于那些还不为人所知的。封闭的、幽暗的地方,而这些地方也在等待着奉送:他应当单独去获取、插入的地方,好像的确是他创造的。而且,所有欲望的追求目标之一,便是耗尽这个被渴望的客体,这含有破坏的意味。和让处女膜完好无损的插入相比,男人破处女膜时对女性身体的占有更为直接。他以破坏处女贞操这一必然行为,把那个身体毫不含糊地变成了被动客体,证实了他对它的获取。这种观念清楚表现在骑士传说中。骑上艰难地穿过丛生的荆棘,要去摘下一校至今尚未飘逸芳香的玫瑰;他不但找到了它,而且毁了它的根;正是在那时他才把它归为己有。这一形象是如此清晰,以至在大众语言中,从女人那里“采花”就是指夺走她的处女贞操。这种表达方式当然是“defindion”这个词的起源。
但是,处女性只有和青春相联系才具有这种性的吸引力,否则它的神秘性又会令人不安。今天,许多男人对老处女深感性的厌恶。人们认为,不只是心理原因使“老处女”变成自私的、遭人怨恨的女性。祸根在于她们的肉体本身。这个肉体是不为任何主体而存在的客体,任何男人的欲望都不曾指向它;虽然它已花开花落,却未在男人世界上找到一席之地。它离开了自身的适当目标,变成了一个怪物,和无法与其沟通思想的疯子一样令人心烦。在说到一个40岁时仍很漂亮、但也许是个处女的女人时,我听到一个男人粗鲁地说:“‘她心里肯定布满了蜘蛛网。”的确,地下室和顶楼,若不再有人问津便毫无用途,就会充满不适当的神秘,幽灵就很可能常去光顾。若是房子被人遗弃,也会成为幽灵的住所。除非将女性的处女贞操奉献给一位神,否则人们就很容易认为它含有某种与魔鬼联姻的意思。未被男子征服的处女,以及摆脱男人控制的老妇人,更容易被人视为女巫。因为女人的命运就是受另一个人的奴役,她若是逃避了男人的支配,就要准备接受魔鬼的支配。
在举行夺取处女贞操的礼仪从而摆脱了恶魔的支配以后,或在彻底清除了她的处女性以后,看样子,新婚妻子就完全有可能成为非常令人称心如意的猎物。丈夫拥抱她时,他要占有的是生命的全部财富。她是大地上的全部动物和植物;是瞪羚和雌鹿,是百合和玫瑰,是毛茸茸的桃子和香气扑鼻的浆果;是宝石和珍珠蚌,是玛瑙、珍珠和丝绸;是蓝天、清爽的泉水、空气、火焰、陆地和大海。东方和西方的诗人都把女人身体比做鲜花、果实和小鸟。而且,从古代的、中世纪的和近代的作品中,我们信手拈来的东西准会汇成一本内容丰富的集子。有谁会不知道《雅歌》呢?歌中情夫对情妇说:
你的眼睛似鸽子……
你的头发如一群山羊……
你的牙齿像一群剪了毛的绵羊……
你的鬓角宛如石榴……
你的双乳恰似两头小鹿……
蜜汁和奶水从你口中流出……
在《神秘的岁月》中,安德烈·布勒东也进行了这永恒的赞美:“在梅留辛第二声啼哭那一刻:她从她细长的腿腰跳了出来,她的肚子是八月所有的麦子,她的躯干如爆竹一般从弯曲的腰部进出火花,形似燕子的双翼;她的双乳是刚会叫时就被捉住的小貂,它们那燃烧着的嘴,犹如炽热的火炭,灿灿的光辉令人眼花缭乱。而她的双臂是溪流的双胞胎,在歌唱,在飘逸着芳香……”
男人在女人身上重新发现了明亮的星星,梦幻般的月亮,太阳的光明和洞穴的黑暗。反过来,灌木丛中的野花,美丽花园里的玫瑰也是女人。山林水泽中的仙女,楚楚动人的海妖和小妖,常出没于田野、树林、江湖、大海以及荒原之中。没有一种理论能像泛灵论这样深入人心。对于水手,大海是一个女人,它危险,背信弃义,难以征服;但他对努力降服它借有希望。那难以就范的、处女般的、险恶的、傲然耸立的大山,对于拼命想攀登上去的登山者来说也是一个女人。人们有时坚持说,这些比喻揭示了性的升华。但宁可说它们表现了与性本身同样重要的女人同自然力的密切关系。男人期望,通过占有一个女人,能够获得有别于满足本能欲望的东西:她是一个他借以征服大自然的、有特权的客体。但是其他客体也能起到这种作用。有时男人想从少男身上,重新发现海边的沙滩,柔和的黑夜,忍冬属植物的馨香。但性的插入并不是完成对大地进行物质占有的唯一方式。斯坦贝克(Steinbeck)在他的小说《致未知之神》里描述了一个男人,他选择了一块长满苔踪的岩石做他本人与自然的中介。柯莱特在小说《猫》中,写了一位年轻的丈夫,把他的爱集中在一只他特别喜欢的猫身上,因为通过这个又野又柔的动物,他把握了他妻子的过于人化的身体所不能给予他的肉欲世界。和女人一样,大海高山也可以成为他者的完美化身。它们同样在消极地反抗男人,这种难以逆料的反抗同样使他能够实现自我。它们是一个需要加以战胜的不驯服之物,一个需要加以占有的猎物。如果大海和高山是女人,那么女人对于她的情人也同样是大海和高山
但是,不论什么东西以这种方式来充当男人与世界的中介,都没有把它送给任何一个女人。男人并不仅仅满足于发现他的伙伴的性器官是他自己性器官的补充。她还必须是生命开出的神奇之花的化身,同时又要将其若明若暗的神秘之处隐匿起来。首先她要年轻健康,因为他压在所怀抱的一个活人的身上时,只有忘却死亡永驻于生命,才可以对她感到陶醉。而且他还要求得更多:即他的爱人必须美丽。女性美的理想千变万化,但某些要求也是永恒的。首先,既然女人注定要被占有,她的身体就必须表现出客体所特有的惰性与被动性。男性美是身体对活动的适应,是力量、敏捷和灵活。赋予肉体以活力的超越现象,决不应当重现于肉体本身。只有在斯巴达、法西斯意大利和纳粹德国那样的社会,女性理想才是对称的。那些社会把女人派给国家,而不是派给个人;把她专一地看做母亲,未给性冲动留下任何位置。
但是,一旦把女人作为男人的财产移交给他,他就会要求她纯粹为了肉体本身代表肉体。她的身体不是被看做主观人格的放射,而是被看做深陷于内在性的一个物:这样一个身体是不会和世界其余部分有关系的,不必对有别于自身的事物怀有希望:它应当结束它所唤起的欲望。这种要求的最质朴形式,表现在霍屯督人(the HOttentot)对于臀部肥突的维纳斯的理想中,因为屁股是身体神经最少的部位,那里的肉体是无目的的证据。东方人对于肥臀大乳女人的爱好也有类似性质。他们喜欢让这种可笑的脂肪大量增生,它的活力不靠任何设计,除纯粹存在没有任何含义。即便是在对肉欲较为敏感、具有礼节与和谐之观念的文明社会,乳房和屁股也还是讨人喜欢的部位,因为它们的风韵是多余的,不必要的。
习俗和时尚常致力于割断女性身体与任何可能的超越的联系:裹足的中国女人步履艰难,好莱坞明星的优美指甲使她们的手不能活动自如;高跟鞋、胸衣、裙撑、鲸骨衬箍和有衬架的裙子,与其说是为了突出女性身体的曲线美,不如说是为了增加它的无能。女人的身体,由于胖得成了累赘,或相反,瘦得弱不禁风,由于被不方便的穿戴及繁文得节搞得麻木不仁,于是在男人看来,它是他的财产,他的物品。梳装打扮和珠光宝气也加深了表情的这种呆滞,身体的这种僵化。装饰性服饰所起的作用十分复杂,在某些原始人当中它有一种宗教的含义,但更常见的是意味着把女人变成偶像。这是一个有歧义性的偶像!男人希望她是肉体的,她的美能有如鲜花水果之美;但他也希望她是平滑的,坚硬的,固定不变的,能有如鹅卵石一般。装饰物的作用在于,让她更直接地涉足于自然,同时又可以摆脱自然的属性;在于给颤动的生命带来一种对人工雕饰的冰冷紧迫感。
由于她的身体和花朵、裘皮、珠宝、贝壳混在了一起,女人成了植物、豹子、钻石和珍珠母。在她身上散发着百合与玫瑰的芳香。但是羽毛、丝绸、珍珠以及香料也在起着掩饰她肉体与气味的动物原始性的作用。她在嘴和面颊上涂抹化妆品,给它们戴上了十分固定的面罩;她的眼睛周围被深深涂上了黑眼圈和睫毛油,如彩虹一般五光十色;她的头发是辫着的,卷曲着的,整过形的,失去了其令人不安的植物般的神秘性。
经过梳妆打扮的女人,本性仍然存在,但受到约束,人的意志被改造得接近男人的欲望。女人的表现较为称心如意,她的本性在某种意义上既得到较大的发展,又受到较严的限制:“老练的”女人始终是理想的性爱对象。对于自然美的爱好,往往只是老练的一种华而不实的形式。莱米·德·古尔盖希望她的头发能逐渐变形,宛如小溪和草原的自由波浪;但只有做成维罗尼卡·莱克那样的发型,而不是任其蓬乱,人们抚摸它时才有水中波浪和地里庄稼之感。一个女人,越是年轻健康,她那崭新的光彩夺目的身体就越是有永久的新鲜感,就越是不需要人工雕饰。但向男人隐瞒他怀抱中猎物的肉体弱点以及危及它的退化,却永远是必要的。由于他对她的偶然性命运感到恐惧,也由于他认为她是固定不变的、必然的,男人想从女人的面容,从她的身体和四肢找到理想的确切表现。在原始人中,这种理想只是一种大众型的完美理想:一个厚嘴唇、扁鼻梁的种族,造就了一个厚嘴唇、扁鼻梁的维纳斯。在以后的一些时期,对女人采取了较为复杂的审美原则。但一个女人的相貌以及身体各部位的比例越是不自然,她就越是深受到男人的喜爱,因为她似乎摆脱了自然物的兴衰。于是我们进入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矛盾境地:男人希望发现女人的本性,但由于他想发现的是理想化的本性,于是他注定要让女人进行人工雕饰。她不但是自然生成的,而且也是非自然生成的。这种情况不仅仅在实行“电烫”的、用发蜡及乳胶发带理好多余头发的文明中存在,在女人戴“口轮”的黑人国度、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
斯威夫特(Swif)在他著名的《西莉亚领》中,痛斥了这种故弄玄虚的做法。他怀着憎恶的心情描述了卖弄风情的女人的随身用品,并不胜厌恶地想起她身体的动物性要求。他的愤慨是很不适当的,因为男人既希望女人是动物和植物,也希望她藏在一种人为的表面下面;既喜欢她出现在大海,也喜欢她出现在时髦裁缝的衣服之中;既喜欢她的裸体,也喜欢她穿上衣服,裸露于衣服之内——正像他在人性世界发现她时那样。城里的男人寻求女人的动物性;但对于在服兵役的年轻农民来说,妓院也突出了城市的所有魔力。女人是田野和牧场,但也是巴比伦。
然而,这也是女人的最大欺骗性,她的最大不忠:就是说,是生命本身的最大欺骗与不忠——生命虽藏在极有滋力的形式下,却始终受年老和死亡酵素的侵扰。男人对女人的使用,毁坏了她最珍贵的魔力:她背着沉重的母性负担,失去了性魅力;即便是不育,失去扭力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一旦女人变得年老体衰和丑陋不堪,她会令人望而生畏。据说她会像植物那样凋谢和枯萎。的确,男人的衰老也是令人生畏的,但通常,男人并没有感觉到年老的男人是个肉体,他和这些分离的、陌生的身体的结合是抽象的。男人是在女人身上,在注定属于他的身体上,真正遇见肉体退化的。维庸(Villon)写的《做头盔的美丽女工》,以男人的仇视目光,审视了她身体的退化。年老的女人,丑陋的女人,不仅是无魅力的客体——她们还引起夹杂着恐惧的仇恨。在她们身上,妻子从前的勉力一旦消失,母亲令人不安的形象就会重新出现。
但是,就连妻子也是个不吉利的猎物。维纳斯从大海——新鲜的浪花、金黄色的庄稼——上出现对,得墨忒耳还在活着。当男人通过得自于她的快感占有女人时,他也引起了难以把握的生育力:他所插入的那个器官,也是导致生育的器官。这就是在所社会当中男人都要受到许多禁忌的保护,以避免遭受女性铁器官的危害的原因。反之则不然,女人对来自男性的任何东西都不感到恐惧;他那个性器官被认为是世俗的,笃圣的。虽然男性生殖器可以有神的尊严,但对它的崇拜没有任何恐惧因素,女人在日常生活中无任何必要受到神秘保护以防受害,它永远是吉利的。使得注意的是,在许多母系社会,性行为是很自由的。但只有在女人的童年期,在她的青春初期,也就是在性交与生殖观念无关时,这种说法才是正确的。马林诺夫斯基有点惊讶地说,无拘无束地共同睡在“单身房子”里的年轻人,乐于公开他们的私通;实际情况是,未婚女孩子被看成是不能生育后代的,性行为因此也就被认为仅仅是一种平静的世俗快乐。相反,一旦女人结了婚,丈夫在公开场合就绝不应对她有任何感情的表示,他不能触摸她,而且对他们亲密关系的任何涉及都是笃圣的:于是她逐渐分享了母亲那令人畏惧的本质,性变成为一种神圣的行为。此后性交便被禁令和防范所包围。耕耘、播种和收获时节是不准许性交的。这些时节要避免个人性交所造成的生育力浪费,而这种生育力是五谷丰登因而是公共福利所必需的。此时不允许重视与生育力关的魔力。但节欲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丈夫的雄赳赳体力。这在男人外出捕鱼戏狩猎时,尤其在备战时是必要的。男性本原在和女人性交时被削弱,所以,只要男人需要完全保存体力,就必须避免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