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毛姆 W. Somerset Maugham
第五章 Page 4

 

“亲爱的,事到临头一想,我觉得我不能让拉里做耶稣基督,我抹大拉的马利亚。不行。先生。”

“你为什么到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头傲然抬起一点,小奶子,狭窄的腰身,加上这身打扮,她看上去简直象个顽童。可是和我上次看见的她一比,穿着那件红衣服,那种又漂亮又多气的使人了不起劲的派头,不能不说她现在要吸引人得多。脸和脖子都被太阳晒黑了,虽则皮肤的棕色把两颊搽的胭脂,眉毛涂的黑色衬得更加刺眼,但是,这种俗气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其妩媚的地方。

“要不要我告诉你?”

我点点头。侍役把我叫的啤酒和她叫的白兰地苏打送过来。她用手里刚吸完的粗丝卷烟燃起另外一支。

“我那时有三个月没有喝一杯酒。没有抽过一次烟。”她看见我微微吃惊的神情,不禁大笑。“我不是说香烟。是鸦片。我觉得难受之极。你知道,有时候,我一个人时,我简直要把房子叫塌了;我常说,‘我支持不下去了,我支持不下去了。’我跟拉里在一起时,还不怎样难受,可是他一不在,那简直是地狱。”

我正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我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起来,看出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这证明她现在还在抽。她的眼珠绿得骇人。

“我的结婚礼服是伊莎贝儿送的。这衣服不知道现在怎样了。真美。我们讲好我来找她,然后一同去摩林诺。这一点我是服帖伊莎贝儿的,她对衣服实在内行。我到了她的公寓,那个佣人告诉我,他的女主人急急忙忙把琼带去看牙医生了,留下了话,说她即刻就回来。我走进客厅。桌上还放着咖啡壶和杯子,我问那人能不能给我来一杯咖啡。那时我靠着打气的只有咖啡了。他说替我烧点来,同时把吃剩的咖啡壶和杯子拿走,在盘子里留下一瓶酒。我看了一下,原来就是你们大家在里茨饭店谈论的那个波兰玩意儿。”

“苏布罗伏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他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儿的。”

“你们全盛夸酒非常之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打开塞子,闻上一闻。你们讲的一点不错;酒闻上去的确他妈的非常之香。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那人把咖啡送进来。咖啡也很好。人们都大夸特夺法国咖啡好,让他们去夺吧;我还是喜欢喝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可是,伊莎贝儿的咖啡烧得不坏,我正感觉无聊,吃了一杯咖啡,人觉得好些。我望望桌上放的那瓶酒。真是馋人呀,可是,我说,滚他妈的蛋,我决不想它,于是又点起一支烟。我想伊莎贝儿就会来了,可是,她并不来;我变得神经非常不宁起来;我最恨等人,而且屋子里没有什么可以翻阅的东西。我在屋子里开始走动起来,看看墙上的画,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那个混蛋的酒瓶。后来我想,我只倒一杯出来,看看它。它的颜色确实好看。”

“淡绿色。”

“对了。怪吧,它的颜色就跟它的味道一样。那种绿色就象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心子里看见的那样。我非得看看它的味道是不是也是这样不可,我想尝一下对我不会有什么影响;我只打算呷一口,接着,我听见一声响,我当伊莎贝儿来了,就一口把酒喝掉,因为我不愿意被她撞见。但是,伊莎贝儿并没有来。天哪,我自从戒酒以后从来没有觉得这样好受过。我的确开始觉得人又活络起来。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儿进来,我想我现在和拉里已经结过婚了。我不懂得那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她没有进来吗?”

“没有,她没有来。我很生她的气。她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叫我这样等她。接着,我看见杯子里酒又满了;我想我一定是无意中把酒斟上,不过,信不信由你,我并不记得我曾经倒过。可是,再把酒倒回去太没有意思了,所以我就把酒喝掉。没有话说,酒实在太美了。我觉得自己变了个人;觉得自己在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来没有这样感觉过。你可记得那个老屈死说,他在波兰看见有人用大杯子灌这种酒,但是神色不动吗?哼,我想,一个波兰狗崽子喝得了,我也喝得了,管他妈的索性喝它个痛快,所以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把杯子斟得满满的。什么母亲的奶是天下最美的,完全胡扯。这底下我就记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敢说等到我喝得尽兴之后,瓶子里已经所剩无几了。接着,我想到我要在伊莎贝儿进来之前溜掉。她几几乎撞上我。我才走出前门,就听见琼妮的声音。我奔上公寓的楼梯,等她们全都进了自已公寓关上门之后,再奔下来,上了一辆出租汽车。我叫车夫死命地开,他问我上哪儿去,我向他哈哈大笑。人就象成佛成仙一样。”

“你回自己的公寓没有?”我问,明知道她没有回去。

“你把我当作什么样的大傻瓜?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那些我常去的地方一处也不敢去,所以我去了哈基姆那里。我知道拉里决不会在那里找到我。再者,我还要过一下烟瘾。”

“哈基姆是什么地方?”

“哈基姆。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而且只要你付得起钱,总能够替你弄到鸦片。他同我是很要好的朋友。你要什么他都能给你弄到,不管是男孩子,是男人,是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半打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我不知道搞了多少男人。”她开始吃吃笑起来。“各式各样的,和各种肤色的。总算把损失掉的时间捞回来。可是,你知道,我害怕起来了。我觉得在巴黎住下去不安全。我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的钱已经花光,那些狗娘养的,你得付钱,才跟你睡觉,所以,我就出来了,回到公寓里,给看公寓的女人一百法郎,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离开了。我把行李打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一直到抵达这里之后,我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你从此就没有离开吗?”

“一点不错,而且我要一直待下去。这儿的鸦片烟要多少有多少。那些水手从东方带来的,上等货色,不是他们在巴黎卖给你的那种烂狗屎。我在旅馆里有一间房间。你知道,商业与航海旅馆。晚上你走进旅馆,过道里全是鸦片烟味。”她放荡地唤一下鼻子。“又香又刺鼻子,你知道客人们就在自己房间里抽,使你有一种亲切之感。他们而且不管你带什么人进来睡觉。早上五点钟时,他们来敲敲你的门,喊那些水手上船去,所以,你只管放心大胆睡觉。”接着,并不改换话题,就说:“我在沿码头的一家铺子里看见一本你的书;早知道要碰见你,我就会买下来,叫你签个名。”

刚才经过书店时,我曾经停下来看看橱窗,注意到在别的新书里面有一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是新近出版的。

“我想,你看了不会觉得好玩的,”我说。

“为什么不?你知道,我是能够看书的。”

“而且你还能够写,我相信。”

她迅速地看我一眼,大笑起来。

“哎,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不象样子,但是,我觉得很好。我想是拉里告诉你的。”她迟疑了一下。“人生反正是他妈的,可是,如果能找些乐儿,而你不去享受,那你就是天大的傻瓜。”她把头挑战性地向后一甩。“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在上面写几个字吗?”

“那太好了。”

就在这时候,一条海军汽艇开到码头上,汽艇里跑出一群水手来。索菲狠狠看了那些水手一眼。

“那是我的男朋友。”她向其中一个挥一下胳臂。“你可以请他喝一杯酒,然后最好溜掉。他是个科西嘉人,而且和我们的老朋友耶和华一样妒忌。”

一个年轻人向我们走来,看见我时迟疑了一下,但是,索菲作了一个打招呼的姿势,就走到我们桌子面前。他很高,黑黑的,胡子刮得很干净,很漂亮的深色眼睛,鹰钧鼻子,乌黑的鬈发。样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索菲介绍我是她童年时代的一个美国朋友。

“不会讲话可是漂亮,”她向我说。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得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人要讲法文,是不是?”水手厉声说。

索菲转身向他一笑,笑里带有一点调侃味道。她说得一口流利的俚俗法语,美国音很重,但是,这样一来,却使她平日使用的下流猥亵语言带有一种滑稽腔调,使人忍俊不禁。

“我告诉他你很漂亮,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我用英语讲了。”她对我说。“他很棒。肌肉就象个拳击手。你摸摸看。”

这些恭维话使水手的愠怒消失了,带着满意的微笑弯起胳臂,把二头肌鼓出来。

“你摸摸看,”他说。“来吗,你摸摸看。”

我摸了一下,表示相当钦佩。我们拉呱了几分钟。我付了酒帐,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见到你很高兴。别忘记那本书。”

“不会的。”

我和两个人都拉了手,漫步走开。途中经过书店时,买下那本小说,写上索菲和我的名字。接着,脑子里忽然来了一个念头,但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写,我把龙沙那首精美小诗的第一句写在上面(这首诗是所有选集里都有的):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我把书留在索菲的旅馆里。旅馆就靠近码头,我常住在那里,因为天一亮,人就被呼唤值勤人上班的喇叭吵醒;那时太阳朦胧照在港里平静的水上,犹如给那些幽灵似的舰只蒙上一层尸衣,十分娇美。第二天,我们开往卡锡,我要在这儿买点葡萄酒,然后开到马赛;在马赛换了一只我们预订的新船。一星期后,我回到家里。

我看到艾略特的佣人约瑟夫的一封信,告诉我艾略特卧病在床,很想见见我,所以,第二天,我就开车子上昂第布去。约瑟夫在领我上楼见他主人之前,告诉我艾略特生了一场尿毒症,他的医生认为情形很严重。他现在已经熬过了,正在复原中,但是,腰子有病,要完全康复是不可能的。约瑟夫跟随艾略特四十年,对他很忠心,可是,尽管表面显得难过,人们不难看出,和他这个阶层的许多成员一样,当主人家遭到灾难时,他暗地里却在庆幸。

“可怜的先生,”他叹口气。“他当然有他的怪癣,不过,基本上为人还是好的。人迟早总是要死的。”

他的口气就好象艾略特快要断气了。

“我敢说你的赡养费他早已安排好了,约瑟夫,”我不客气地说。

“人不能不指望这个,”他哀叹地说。

当他把我领进艾略特的卧房时,我没有想到艾略特竟然很活跃。脸色苍白,样子看上去很老,但是,兴致很好。胡子刮过,头发梳得很整齐。身上穿的是淡青色绸睡衣,睡衣口袋上绣着他姓名的缩写字母,字母上面是他的伯爵冠饰。在翻过来的被单上,也绣有这些字母和冠饰,并且大得多。

我问他觉得怎么样。

“非常之好,”他兴孜孜地说。“不过是暂时欠安。再过几天,我就会起来了。我约了第米特里大公星期六和我共进午餐,而且告诉我的医生,无论怎样,到那时候,要把我治好。”

我陪他坐了半小时,出来时告诉约瑟夫,如果他的病复发,就来告诉我。一个星期后,我去赴一个邻居家里的午宴,没想到艾略特也在座。他穿着赴宴的衣服,脸色象个死人。

“你不应当出来,艾略特,”我跟他说。

“噢,这是什么意思,老弟。佛里达请了玛法尔达公主。我认识意大利王室已有多年,从可怜的路易莎在罗马任上的时候起,而且我总不能拆佛里达的台吧。”

我不知道究竟应当佩服他的不屈不挠精神,还是可怜他在偌大的年纪而且得了不治之症之后,还对社交生活这样热衷。你决不会想到他是一个病号。就象一个快死的演员,脸上一涂了油彩,踏上舞台,登时忘掉身上的病痛一样,艾略特也以他一贯的自如担当他的潇洒请客的角色。人极端和蔼可亲;对于适当的人能照应得使人洋洋得意;讲话刁钻刻薄,非常逗人,这是他的拿手好戏。我好象从来没有看见他使出这样浑身解数过。当那位殿下走后(而且艾略特鞠躬的那种翩翩风度,既表现了对公主的崇高身份的尊敬,又表现了一个老人对一个年轻美丽女子的景慕,真值得一看),无怪乎耳朵里听见我们的女主人跟他说,他是这次宴会的生命和灵魂。

几天后,他又躺在床上了。他的医生禁止他走出房门。艾略特简直冒火。

“偏偏在这个时候,真是糟糕透了。今年这个季节特别热闹。”

他滔滔不绝地谈出一大串知名人士今年夏天都要到里维埃拉来。

我每隔三四天都去探望他一次。他有时候躺在床上,有时候穿一件华丽的晨衣坐在一辆两轮推车上。这种晨衣他好象备有无限若干件,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穿过同样的。有一次去探望他——时间已是八月初——发现他异乎寻常地沉默。约瑟夫领我进屋子时告诉我,他人好象好了一点;看见他这样没精打采,我有点诧异。我把海边听来的一些花絮告诉他,想使他高兴一点,但是,他显然不感兴趣。他双眉微蹙,脸上有种愠怒的表情,这在他是少见的。

“你去参加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宴会吗?”他突然问我。

“不,当然不。”

“她请了你没有?”

“里维埃拉的每个人她都请。”

诺维马里亲王夫人是一个美国巨富,嫁了一个罗马亲王,不过,不是意大利那种一钱不值的普通亲王,而是一个伟大家族的族长,一个雇佣兵队长的后代;这位雇佣兵队长在十六世纪就为自己割了一大片采邑。诺维马里亲王夫人已经六十岁,是个寡妇。由于法西斯政权索取她的美国进款太多了,她很不乐意,所以离开意大利,自己在戛纳山背面一块漂亮的地产上盖了一所佛罗伦萨式的别墅。她从意大利运来大理石作为她那些大客厅墙壁的镶边,从外国请来画家给她画天花板。她的藏画,她的铜像都异常精美;连艾略特向来不喜欢意大利家具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的家具十分华贵。那些花园都很秀丽,一座游泳池的造价抵得上一个中产人家的财产。人非常好客,每顿饭总不少于二十个人。她安排好在八月里月圆时举行一次化装舞会。虽则还有三个星期的时间,里维埃拉已经到处都在谈论这次舞会了。晚上要放焰火,她还要从巴黎带一个黑人乐队下来。那些流亡的王公贵族相互谈论时又是羡慕,又是妒忌,认为她这一晚的花费足够他们一年的用度。

“真是豪华,”有人说。

“简直发疯,”有人说。

“庸俗之至,”有人说。

“你预备穿什么衣服?”艾略特问我。

“可是,我告诉过你了,艾略特,我不预备去。你认为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会穿得花花绿绿吗?”

“她没有请我,”他叹声叹气说,瞪着一双倦眼望着我。

“哦,她会请的,”我淡然说。“敢说请帖还没有发全。”

“她不预备请我。”他讲话的声音都变了。“这是故意给我难堪。”

“哦,艾略特,这个我不能相信。肯定只是一时疏忽。”

“我不是个会被忽略的人。”

“你健康环到这样,反正是去不了的。”

“当然我应当去。这个季节最好的一次宴会!我就是躺在床上要死了,也会爬起。我有我祖先德·劳里亚伯爵的衣服可以穿。”

我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所以没有作声。

“你来之前不久,保罗·巴顿刚来看过我,”艾略特忽然说。

读者想必忘记这个人是谁了,因为我自己写到这里还得翻翻前面我给这个人起了个什么名字。保罗·巴顿就是那个艾略特引进伦敦社交界,后来觉得派不了艾略特用场就不理会他的美国青年,因此艾略特非常恨他。这个人近来相当引人注目,先是因为他加入了英国国籍,后来又因为他娶了一个报界巨头的女儿,而这位巨头已经晋升为贵族了。有了这样的后台,再加上人那样灵活,显然前途是不可限量的。艾略特恨透了。

“只要我夜里醒来,听见有只老鼠在护壁板里面扒,我就说,‘这是保罗·巴顿在朝上爬。’我敢说,老弟,最后他总要进上议院的。感谢上帝,那一天我是看不见了。”

“他的来意是什么呢,”我问,因为我和艾略特一样清楚,这个年轻家伙决不会无缘无故跑来。

“我告诉你他的来意,”艾略特气哼哼地说。“他想要借我的德·劳里亚伯爵的服装。”

“真不要脸!”

“你懂得他的用意吗?这表明他知道爱德娜没有请我,而且不打算请我。她唆使他来的。这只老狐狸。没有我,她决不会混到现在这样。我为她开宴会。她认识的人都是我介绍的。她跟自己的汽车司机睡觉;这个你当然知道的。叫人恶心!巴顿坐在那儿告诉我,她预备花园整个扎上灯彩,还要放焰火。我就爱焰火。他告诉我,许多人缠着爱德娜要请帖,可是,她全拒绝了,因为她要把宴会开得十分出色。他谈话的口气好象我被请是没有问题的。”

“你把服装借给他吗?”

“借给他?先叫他死了进地狱。我自己下葬时就要穿它。”艾略特在床上坐起来,象个发疯的女人,身子摇摇晃晃。“唉,真是忍心,”他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所有的人。我能够招待他们时,他们都高高兴兴地捧我的场,但是,现在我又老又病,我对他们就派不了用场了。自从我病倒以后,来探望我的病的不到十个人,而且整整这个星期只有一只寒伧的花束送来。我什么事情都替他们做。他们吃我的饭,喝我的酒。我给他们当差。替他们安排宴会。我竭尽心力帮他们的忙。而我得到的是什么呢?屁也没有。他们里面没有一个关心我的死活。唉,太狠心了。”他开始哭起来。大滴大滴的眼泪从他消瘦的面颊上滚下来。“我真懊悔离开美国。”

看见这个一只脚已经跨进棺材的老头儿,因为一家宴会没有请他,哭得象小孩子一样,实在遗憾;这使人觉得骇异,同时凄凉得有点令人吃不消。

她没有请我,”他叹声叹气说,

“没有关系,艾略特,”我说,“宴会那天,可能下雨。那就会搞垮它。”

他就象传闻的快要淹死的人捞到一根稻草一样,赶快抓着我这句话,眼泪还没有干就吃吃笑了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上面。我要比平时祷告更加虔诚地向上帝祷告下雨。你讲的很对,那就会搞垮它。”

我总算把他的无聊念头引导到别的方面去,离开他时,他即使不是高高兴兴,至少已经安静下来。可是,我不愿意事情就这样了结;回到家里,我就打电话给爱德娜·诺维马里,说我明天得上戛纳山来,问她我能不能和她一起吃午饭。她叫佣人回话,说她很欢迎,不过,明天她没有举行宴会。虽说如此,我到达时一看,除了她以外,还有十位客人。她这人并不坏,慷慨而且好客;她的唯一严重毛病是一张嘴不好。连和她最亲密的朋友,她也没法不讲人家讲话,不过她这样做是因为她是个愚蠢女人,除了讲人家讲话之外,没法引起人们对她的注意。由于她讲的那些坏话又被人传了出去,所以她和那些被她中伤的人往往不叫应,但是,她的宴会总很热闹,多数人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觉得还是不和她计较的好。我觉得求她邀请艾略特参加她的盛会未免丢艾略特的脸,不想这样做,所以先看看风色。她对举行这次宴会很兴奋,午饭时全是谈的这个。

“艾略特有一个机会穿他的菲力普二世服装,一定很高兴呢,”我尽量说得很随便。

“我没有请他,”她说。

“为什么不?”我装作诧异地问。

“我为什么要请他?他在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他是个老厌物,是个势利鬼,是个传播流言蜚语的人。”

这些攻击对她同样适用,所以,我觉得,她太过分了。她是个蠢货。

“再者,”她又说,“我要保罗穿艾略特的服装。他穿上那套服装样子一定神气。”

我不再言语,但是,决心要替艾略特把他念念不忘的请帖弄到手,不管用什么手段。午饭后,爱德娜把她的朋友带到花园里去。这给我以可乘之机。我曾经有一次在这里作过几天客,所以知道一点她家的情况。我猜想总还有些请帖剩下来,这些当会留在秘书的房间里。我急匆匆向秘书的房间走去,打算悄悄塞一张请帖在口袋里,写上艾略特的名字寄掉;明知道他病得很厉害,赴不了宴会,但是,收到请帖一定使他非常高兴。可是打开门时,我愣住了,因为爱德娜的秘书就坐在写字台那边,而我原来指望她还在吃午饭呢。秘书是个中年的苏格兰女子,名叫吉斯小姐,赭黄色头发,脸上许多雀斑,夹鼻眼镜,从头到脚一副老处女派头。我装出随便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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