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毛姆 W. Somerset Maugham
第一章 Page 1

 

是那个室内装饰家吗?”我问。我们找你今天来玩。

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象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死是一切的了结,所以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结婚来结束也很合适;那些世俗的所谓大团圆,自命风雅的人也犯不着加以鄙弃。普通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论经过怎样的悲欢离合,终于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完成,兴趣也就转移到未来的一代上去。可是,我写到末尾,还是使读者摸不着边际。我这本书只是追叙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这人虽则和我非常接近,却要隔开很长的时间才碰一次面;他中间的经历我几乎毫无所知。要我杜撰些情节来补足这些脱漏,使故事读起来更加连贯,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于这样做。我只打算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而已。

多年前,我写过一本小说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书里,我挑选了一个名画家保罗·高更;关于这位法国艺术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点事实的启示,使用小说家的权限,炮制了若干故事来写我创造的人物。在本书里,我一点不打算这样做。这里面丝毫没有杜撰。书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过,并且务必写得使人认不出是谁,免得那些还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我写的这人并不出名;也许他永远不会出名;也许他的生命一朝结束之后,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为多。那时候,我这书倘使还有人读的话,就是由于它本身可能引起的兴趣了。但是,也许他替自己挑选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在他同类中间的影响会日益加深,这样,可能在他去世远以后,有人会恍悟这时代里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那时候,人们就会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当可在书中找到些他们想要找的东西。我觉得这书虽有如我所说的种种不足之处,对于替我朋友作传的人,将不失为一本可资征引的书。

另一个理由使我从事这部作品时感到疑惧的,是这里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国人。了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觉得一个人除掉他本国人以外,很难说真正了解什么人。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正由于你离开观察不能了解一个对于你是异域的人,要在书中刻划得真切就难了。连亨利·詹姆斯那样一个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几篇短篇小说除外,从没有打算写过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的缘故,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要一点粗枝大叶;你写个轮廓,细微的地方全可以由读者自己去补充。也许有人要问,既然我能把保罗·高更变做一个英国人,这本书里的人物为什么不可以照做。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不能。那一来,他们就不成其为他们那样的人了。我并不作为他们是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他们是一个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连他们的语言特点我都没有打算仿效。英国作家在这方面闯的乱子和美国作家打算模仿英国人说的英语时闯的乱子一样多。俚语是最坑人的东西。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国故事里经常要用俚语,可是总不象一个英国人说的那样,因此不但不能取得他所企求的俚低效果,反而时常使英国人读来感到突兀和怪不舒服。

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远东去,路过芝加哥;为了某种和本书无关的原因,在那边住了有两三个星期之久。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所以在当时也算是新闻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记者来访问。第二天早上,电话铃响、我去接电话。

“我是艾略特·谈波登。”

“艾略特,我还以为你在巴黎呢。”

“不,我回来看看家姐的。我们找你今天来玩。跟我们一起吃午饭。”

他把时间和地址告诉我。

我认识艾略特:谈波登已经有十五年。他这时已是将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i高个儿,眉目清秀,鬈发又多又乌,微带花白,恰好衬出他那堂堂的仪表。他穿着一直考究,普通的买自夏费商店,可是衣服鞋帽总要在伦敦买。在巴黎塞纳河南岸时髦的圣纪劳姆街上有一所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古董客人,可是这是诬蔑,他极其痛恨。他有眼光,又有学问,也不否认在已往的年头他刚在巴黎住下时,曾经帮助那些要买画的收藏家出过主意;后来在他的交游中听到有些中落的英法贵族想要卖掉一张精品,碰巧他知道美国博物馆的某某理事正在访求这类大画家的优秀作品时,自然乐得给双方拉拢一下。法国有许多旧家,英国也有些,有时迫于境遇,不得不把一口比尔签名的橱柜或者一张奇彭代尔手制的书桌割爱,但是不愿意声张出去,碰到他这样博雅而彬彬有礼的人能够把事情办得一点不露痕迹,正是求之不得。听到这话的人自然而然想到艾略特会在这些交易上捞些好处,但都是深有教养的人,谁也不愿意提。刻薄的人硬说他公寓里的东西全都是出售的,说他每次名酒好莱请美国阔佬们吃一顿午饭之后,他那些值钱的画总有一两张不见了,不然就是一口细工精嵌的橱柜换成一口漆的。等到有人问他怎么某一件东西不见了,他就花言巧语地说,那个他觉得还不上品,因此拿去换了一件更好的。接着又说,尽瞧见一样东西真腻味。

“Nons autres americians,他先调一句法文,“我们美国人就欢喜换花样。这既是我们的短处,也是我们强过人的地方。”

巴黎的有些美国太太,自称晓得他的底细的,说他的家道原来很穷,所以起居能够那样阔绰,只是由于他为人非常精明的缘故。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可是那位公爵头衔的房东在他这所公寓上却着实收他一笔房租。公寓里的陈设又是那样名贵:墙壁上挂的都是法国大画家的作品,瓦托啊,弗拉戈纳尔啊,克洛德·洛兰啊,等等;镶木地板上炫耀着萨冯内里埃和奥比松的地毯;客厅里摆了一套路易十五时代精工细雕的家具,制作之精,如他自称的,说不定就是当年蓬帕杜夫人的香闺中物。反正他并不用设法赚钱,就能生活起居有他认为上流人士应有的那种派头。至于他过去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达到这样,你假如是明白人的话,最好还是别提,除非你有意要和他断绝往来。他既然在物质上不用操心,就一心一意追求他一生中最大的愿望起来,换句话说,社会交际。他初到欧洲时,还是个拿着介绍信去见名流的年轻人,后来和英国法国那些中落的大家发生商业关系,这就奠定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本人在弗吉尼亚州原是旧家,母系方面还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署过名的祖先,这点家世使他拿着信去见那些有头衔的美国太太时,很受人看得起。人缘好,人又神气,跳舞跳得不错,打枪不算坏,网球很好,什么宴会里都少不了他。鲜花和高价钱的大盒巧克力,任意买来送人;虽则很少请客,请起客来,倒也别致有趣。那些阔太太们被他带着上一趟苏荷区的异国情调饭馆,或者拉丁区的小酒店,都觉得很好玩。替人效劳,随时随地都来;你要是请他做一件事,不管多么厌烦,没有不高高兴兴替你做的。碰到年纪大点的女人,总是曲尽心意去博她们的欢心,所以不久在许多豪贵人家都渴得很熟。为人实在太好讲话了,假如有人失约,你临时拉他来凑数,他毫不介意就来,而且让他坐在一位顶讨厌的老太婆旁边,保管还会替你敷衍得有说有笑。

两三年工夫,在伦敦和巴黎,所有一个年轻美国人攀得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巴黎他是长住,伦敦是每年游宴季末期去,还有就是在初秋时拜访一转乡间别墅。那些早先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太太们,看到他的交游竟如此广,很觉得诧异。感想是分两方面:一方面是高兴她们抬举的这个年轻小伙子居然有偌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则有点着恼,怎么和他混得很熟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只是一点浮面。虽则他对待她们照旧很客气,很肯效劳,这些人总不好受,觉得他利用她们做了社交上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当然他是个势利鬼,他是个大大的势利鬼,他势利得毫不顾旁人齿冷。哪一家请客,他想厕身被请之列,或是哪一位大名鼎鼎但是有名难缠的老阔寡妇,他想拉拢点关系,就什么都做得出来:钉子照碰,冷言冷语照吃,下不了面子的地方照下得去。在这方面,他可以说是不屈不挠。只要眼睛落在什么上面,他就象植物学家寻求一株异种兰花一样,洪水、地震、瘴热、敌意的土人,什么危险都去冒,非弄到手不肯罢休。一九一四年的大战给他提供最后的机会;战事一爆发,他就去参加一个救护队,先后在佛兰德和阿尔良战区都服务过;一年后回来,佩起一枚红勋章,在巴黎红十字会弄了一个位置。那时候,他手头已很宽裕,要人支持的慈善事业,他都慷慨捐助。任何铺张扬厉的善举,他必竭尽自己的博雅知识和办事才能来襄助一切。巴黎两家最高贵的俱乐部,他都做了会员。法兰西那些最煊赫的妇女提起他来总是“那个好艾略特”。他终于发迹了。

我最初认识艾略特的时候,自己还不过是个平常的年轻作家,他也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从不忘记一张脸,所以不论在哪里碰到,总是很客气地和我拉手,但是,无意和我结交;假如我在歌剧院里看见他,比方说,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位显贵,他就会装作没有看见我。可是,那时我写的剧本碰巧获得相当出人意料的成功,所以,不久我就看出艾略特对我稍微亲热起来。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短柬,约我到克拉里奇饭店吃午饭,那是一家旅馆,他到伦敦就住在那里。客人并不多,也不怎么出色,我有个感觉,好象他在试探我在交际上成不成。可是,从那时起,我自己的成功也给我添了不少新朋友,因此,和艾略特碰面的机会也多起来。之后不久,我上巴黎去度秋天,住了几个星期,在一个双方都认识的朋友家里又碰见了。他问我住在哪里,一两天后,又寄来一张午饭请帖,这次是在他自己的公寓里。我到了一看,没料到客人竟是相当出色,肚子里暗笑。我知道,以他那样烂熟世故,明知道在英国社交界我这样一个作家并不稀奇,但是,在法国这儿,一个人只要是作家就会被人另眼相看,所以我也了不起了。这以后好多年,我们的交往都相当亲密,不过从没有真正成为朋友。我怀疑艾略特·谈波登会和任何人成为朋友。他对别人的一切,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外,全不发生兴趣。不论我偶尔来巴黎,或是他在伦敦,他请客少一个人,或者逼得要招待旅游的美国人时,总要请我去。这些人,我疑惑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介绍信来谒见他的、素昧生平的人。他一生中就是在这些地方受罪。他觉得应酬总得应酬一下,但是,不愿意介绍他们和他那些阔朋友见面。最好的打发办法当然是请吃晚饭,再去看戏,可是这往往很困难,因为他每晚都有应酬,而且早在三个星期前全约好了;就算能做到那样,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满足。他因为我是个作家,而且没有什么大关系,就毫不介意把他这些苦恼告诉我。

“美国那些人写介绍信真是太不替别人着想了。并不是说把这些人介绍给我,我不高兴见,不过,我觉得没有理由叫我的朋友跟我受罪。”

他给他们买了大玫瑰花篮和大盒的巧克力糖送去,借此补救一下,可是,有时候还得请吃饭。就在这种时候,他先告诉我一番话,然后又天真地邀请我赴他筹备的这类宴会。

她这么多年怎么住得下去,不过说起这个来,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远不懂得。”autres。

他们极其想见见你,”信上这样捧我。“某太太是个很有文学修养的妇女,你写的书她一个一个字都读过了。”

某太太后来就会告诉我,她读了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非常喜欢,而且祝贺我的《软体动物》剧本演出成功,头一本书的作者是休·沃波尔,后一书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维斯。

如果我描写的艾略特·谈波登使读者觉得他是个卑鄙小人,那实在是冤枉他。

在某一点上,他可以称得上法国人说的serviable:这个词,以我所知,在英语里还找不到适当字眼。词典上有serviceable,古义是指肯帮助人,施惠,厚道。这恰恰就是艾略特。他为人慷慨;虽则在他早期的社会活动中,那种送花、送糖、送礼的豪举无疑有他的用心,到后来没有这种必要时,他还是照做。送东西给人,他觉得很好受。他顶好客;雇的厨师比起巴黎的哪一家来都不差,而且在他那儿用饭,准会吃到最早的时鲜菜。他的酒十足证明他是个品酒的内行。诚然,他挑的客人都是视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定,不一定是佳客,可是,他至少总罗致一两个能说会笑的客人,因此,他的宴会差不多总是很有意思。有人在背后嘲笑他,说他是个龌龊小人;尽管这样说,他请起客来,还是高高兴兴照去。他的法语说得流利正确,轻重音一点不含糊。他曾经费了很大气力把英语说得象英国人那样,你得有一对很尖锐的耳朵才能捉住他一个美国音。他极其健谈,只是你得设法使他不提那些公爵和公爵夫人Z但是,即使谈到这些公爵和公爵夫人时,他也能使人解颐,特别是单独和你在一起时,反正他现在的地位已经是不容置疑了。他有一张顶逗人的刻薄嘴,而这些王公贵人的丑史秽闻又没有一件不吹到他耳朵里的。X公主最近的孩子的父亲是谁,Y侯爵的情妇是哪一个,我全是从他那里听来的。敢说连马塞尔·普鲁斯特知道的显贵秘闻也赶不上艾略特知道的那样多。

在巴黎时,我时常跟他一起吃午饭,有时在他公寓里,有时在饭馆子里。我喜欢逛古董铺,偶尔也买些,不过看看居多,而艾略特总是兴冲冲陪我去。他懂,对于艺术品也真心爱好。我想巴黎这类铺子他没有一家不认识,而且老板个个都是熟人。他最爱杀价;每次我们出发时,他总叮嘱我:

“要是你有什么东西想买,自己不要问。丢个眼色给我,底下的由我来。”

他顶得意的事就是替我弄到一件我看中的东西,价钱只抵要价的一半,看他讲价真是好要子。他会争论,哄骗,发脾气,想法叫卖方心软,嘲弄他,挑剔毛病,吓唬不再踏进人家店门,叹气,耸肩膀,正言规劝,满脸怒容朝外走,到最后争到他出的价钱时,惨然的样子摇摇头,好象无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样。然后低低用英语跟我说:

“买下来。加倍的价钱都还是便宜。”

艾略特是个热心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见一位神父。那人出名的会说人皈依,过去多少相信异端的迷途羔羊都被他圈了回来。他饭局最多,人有名的善于辞令。他的教务活动只限于富贵人家。虽则出身寒微,多少高门大户都尊为座上客。这样一个人,艾略特见了当然动了念头。他偷偷告诉一位新近被这位神父说服改教的美国阔太太,说他家里虽则一直奉的圣公会派,他本人却是对天主教向往已久。有一天晚上,这位太太请他吃饭,跟这位神父见见;就只他们三个,神父是谈笑风生。女主人把话兜到天主教上去,神父谈得非常热烈,丝毫不迂腐,虽则是教中人,就象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同另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谈话一样。艾略特发现神父十分知道他的为人,有点受宠若惊。

“范多姆公爵夫人上回还跟我谈起你,她觉得你看事情顶清楚。”

艾略特快活得红光满面,公爵夫人他是进谒过,可是,从没有想到她会对他动一下脑筋。神父心性广阔,见解摩登,态度宽容,一番关于天主教的议论谈得既高明又温和。他把天主教会说得使艾略特听来很象一个任何有教养的人如果不加入就对不起自己的高尚俱乐部。六个月后,艾略特就人了教。这样一改宗,再加上在天主教方面的慷慨布施,那几家以前进不去的人家大门也被他敲开了。

我们握手时,他说:“我想我自己来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对芝加哥到底有多熟。

也许他放弃祖传的宗教,动机并不纯正,可是改宗以后,倒的确诚心诚意。每星期要到第一流人士光顾的教堂去做弥撒,过些时就去神父那里忏悔,隔两年总要朝一次罗马。久而久之,教廷因他虔诚,派了他御前侍卫,又见他孜孜克尽职守,奖给他圣墓勋章。说实在话,他在天主教方面的事业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业,可算一样成功。

我时常问自己,以他这样一个聪明、和蔼、学识优长的人怎么会被势利蒙着心眼儿。他不是暴发户。父亲在南方一个大学当过校长,祖父是相当有名的神学家。以艾略特的机伶,决不会看不出那些应他邀请的人多只是混他一顿吃喝,有些是没脑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响亮的头衔引得他眼花缭乱,看不见一点他们的缺点。我只能这样猜想,跟这些家世绵邈的人过从亲密,做这些人家妇女的近臣,给他一种永不厌烦的胜利感;而且这一切,归根结底,实起于一种狂热的浪漫思想;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国公爵身上见到当年跟随圣路易到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在装腔作势、猎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见到他们在金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跟这些人在一起,他觉得就象生活在天地广阔的英勇古代里一样。我想他翻阅戈沙年鉴时,看见一个姓氏接一个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远的战争,史册上的攻城战和著名的决斗,外交上的诡诈和王侯们的私情,他的心就会热得跳起来。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谈波登。

我预备洗个脸,梳一下头发,再去赴艾略特约的饭局;正忙着时,旅馆里人打电话上来,说他在楼下等我。我有点诧异,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楼去。

我们握手时,他说:“我想我自己来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对芝加哥到底有多熟。”

他这种感觉,我看出好些住在国外多年的美国人都有;他们心目中仿佛美国是个很难走甚至危险的地方,你不能随随便便让一个欧洲人单独去闯。

“还早,我们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议。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丝云都没有,活动活动筋骨倒不错。

我们走着路时,艾略特说:“我想你会见家姐之前,顶好先知道一点她的为人,她有一两次住在巴黎我那里过,不过,我记得你那时不在,你知道,今天人并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儿伊莎贝儿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是那个室内装饰家吗?”我问。

“对了,家姐的屋子精透了,伊莎贝儿和我都劝她重新装修一下,我刚巧听见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请他今天来吃午饭,当然,他不是怎么一个上等人,但是很行,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圣厄茨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伯特府,都是他装饰的。公爵夫人极其喜欢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远不懂得,她这么多年怎么住得下去,不过说起这个来,她怎么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远不懂得。”

我从他嘴里得知布雷德利太太是个寡妇,三个孩子,两儿一女,不过儿子年纪大得多,而且都已结婚,有一个在菲律宾政府里做事,有一个,象他父亲过去那样,在外交界服务,现在人在阿根廷都城。布太太的丈夫过去宦历甚广,在罗马做了几年一等秘书,后来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人就是死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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