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隔了两天我打电话给祖安,询问情况,祖安说,“放心,如锦,我会用心帮你照看的了,其实不用天天打电话的。”电话这边的我,脸上一热。我说,“噢,那么就好,谢谢,再见。”
连着几天,我没有打电话给祖安。
我这是喜欢人家了?
这仿佛不是很好。我从来不很会分辨谁人是谁人不是。喜欢,喜欢是最没有用的。那个年轻女子贝贝,喜欢我,我也忘了所以,正要喜欢她,才知道她不过是试试。
阿朗和丹青常常以怨妇称我。说我不思进取,只识自闭。但进取是什么?我人届中年,退休在望,呵呵呵,进取。我倒在沙发上,斜望着卧室。床前明月光。
贝贝走了多久了?
算了一下,一年多了。她没有留下任何物件。当真水过无痕。
我到厨房雪柜里取出一支 Perrier 有气矿泉水来喝,喝下去满心里都是凉。
一个傍晚,丹青打电话来,问起祖安怎样。我说“不错。”
丹青说,“就是不错?”
我说“就是不错。”
“还呢?”
“没有了。”
“没有。”“Hi如锦,阿朗。喂,怎么回事?见面第二天就交给人家几十万,又喜滋滋地通知我们,然后就,没有了?什么意思嘛,你喜欢人家不?”
“……喜欢。”
“那就表示呀。”
“就是一个喜欢,表示来有什么用。”
阿朗在那边抓起免提说,“我说你呢,又怕你不高兴。你进取一点好不好?阿宝不说了,贝贝也不说了,你现在多少岁了,还要等多久?表示又不损失你什么。”
“阿朗,thanks for reminding me of my age!”
我没有打电话给祖安!
“我为你好而已!”阿朗挂了电话。
我怎么表示?“祖安,我喜欢你,若你不介意我是女性,就让我们同性爱吧。”吓死人么。滑天下之大稽!这台词。我倒在床上笑出眼泪。实际上到现在我连她的私人电话都没有。